第87章 模仿杀人(一)(2/3)
然后缓缓移开,看着她有些没反应过来的表情,他笑了。
“讲完了。”他低声问,“我媳妇儿是怎么推理出来的?”
锦曦发现他还真是“媳妇儿”、“媳妇儿”叫上瘾了,这么大个男人,也有幼稚的时候啊。斜他一眼,拿下他搭在她肩头的手,起身走到了白板前,拿起了笔。
又转头看着他,倒是得意地笑了:“那我就给你讲讲吧。”
韩沉也笑了,修长的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啊敲。
锦曦敛了笑,提笔在白板上写了第一个词:情绪。
“这是迄今为止最大的悖论。”她说,“如果凶手是司徒熠,审讯已经证实,他是个非常冲动易怒的人,情绪波动很大。既然四个月前,被警方请回警局一趟,都能导致他改变作案模式、公开挑衅警察;那么这次我们把他当成嫌疑人盘问了一天一夜,必然会造成他情绪更大的起伏,他会变得非常愤怒、怨恨、扭曲和激动。
在这种情况下,他对受害者的虐待手段,理应变得更残忍、更花样百出,尸体验出的伤势应该更重。
可是却没有。小姚刚才说,尸体的伤势跟以前的差不多,就像是标准化作业出来的。这说明什么?犯罪手法的稳定,代表情绪的稳定。凶手昨晚非常冷静——这跟司徒熠的情绪和性格是不符的。”
“嗯,有点道理。”韩沉说。
锦曦:“岂止是有点道理?”
韩沉微微一笑:“继续。”
锦曦又将之前找出的一些悖论点圈出来:“怕麻烦”、“省事”、“批次化”、“不够私人化的纪念品”转身望着韩沉:“情绪的问题,再加上这几点悖论,分明指向了另一个人的人格。而一宗连环案件里,出现了两个人格,有三种可能性。”
韩沉挑眉看着她。
“一、凶手是两个人。”她微笑道,“但这个案子里,这种情况不存在。
因为如果是合伙作案,即使两个罪犯有主次之别,他们的性格特征和标记行为,也会同时出现在主要犯罪过程中,譬如一个爱鞭打,一个爱剥皮;或者一个负责虐杀环节,一个负责绑架受害者以及处理尸体。
可这个案子,整个作案过程呈现标准的‘有组织能力罪犯’特征,像是完整的一个人,唯独在一些细节上,却遗漏了、矛盾了。这不是很奇怪吗?
同样,也不是双重人格。因为如果是司徒熠的双重人格交替出现,跟合伙作案的效果应该是一样的。
那就只剩下第三种可能:其中一个人格是假的,是凶手伪装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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