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2/4)
点,而不是只停留表面,只看重外貌,把新鲜感错当成好感。我好讨厌肤浅啊,好讨厌媚俗啊,好讨厌那些所谓的“三观正”,和为对方所加的条条框框啊。长得好看就认识,聊两句就喜欢。为了恋爱而去恋爱,真的好没有意义啊。或许这就是平庸吧,但真的好难以接受。
我真的特别讨厌在爱情之前那种暧昧不清的状态。
即便彼此心知肚明,我也不喜欢,我就想要那种坦坦荡荡,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你喜欢我,这是一种心安,也是一种责任。
之前有人跟我说,很享受这样的感觉,甚至可以同时和很多人保持这样暧昧的状态,就很喜欢早上睁开眼看到别人和自己说早安,晚上再聊很久很久,然后和很多人说晚安。
我能理解,不过是很喜欢也很享受那种窗户纸未挑明的感觉,可以肆无忌惮地被爱着,甚至不需要为这段关系负责任。
但我不行,我觉得喜欢就是喜欢,我就要很坦荡地告诉你,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我们要不要在一起。
讨厌一切的不确定,恋爱谈多了,遇到不对的人太多了,就很想早一点确定,你是不是那个能陪我走下去的人。
心动之后就是很想要心安,懒得花时间去猜测你是不是撩完了就跑。
和以前的对象在一起的时候,我们也有过微微一小段暧昧期,那段时间经常一起出去吃饭看电影,但我实在讨厌那种不确定的关系,就厚着脸皮跟他说,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
后来我们就在一起了。
没有什么仪式感,也没有谁苦苦地追求着谁,但那种互相确定的感觉就让人觉得很安心。
爱情真的不是要看认识时间长短来确定关系的,有些人就好像多年前宇宙爆炸掉落的碎片,一直在苦苦找寻对方,遇见的那一刻,热泪盈眶,惺惺相惜。
之前有个朋友单身了二十多年,后来遇到了一个男生,两个人认识了一周就领证结婚了,现在恩爱地不得了。
真的,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喜欢现在的自己,寡言,却心有一片海,淡然,却不失希望与进取,随缘行事,努力当下,诗意栖居,在自己的世界里渡心、渡自己。
谈恋爱总会经历无话可说的时候。
首先,任何一段亲密关系,走到了某一个点都会突然觉得特别无聊,或者说不快乐。这是常态,并不是彼此厌倦,也不能说明彼此不合适。
其次,神经科学认为:爱的本质不是一个持续的过程,而是一个个不连续的瞬间。也就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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