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4【朝鲜战役之尾声】(3/4)
,之后,浙江巡抚刘元霖、经理万世德,及经略刑玠都曾在奏疏中转引了毛国科的汇报。
毛国科是四月十六搭乘至日本贸易的福建乌尾商船回国,但奇怪之处在于,他回国之后,因‘全无牌票可凭’,故使日之事迟迟得不到认定。刘元霖就在其上疏中写道:毛国科等执称二十六年十一月初五奉差宣谕,全无牌票可凭……但浙自壬子被倭以来,民不通番,倭不轻人……是以严防痛绝。
到了九月十日,兵部亦覆刑玠、万世德《倭奴解送华人疏》——用间之法,兵家不废,下海之禁……毛国科自称宣谕,初无文凭,既解至闽,应听审明真伪,酌议功罪……但奸商高光国等人航海年利,宜从重究。
高光国是徽商,手中有一面倭国给予贸易权的白绢旗,上有番号及年月,因他被重究,遂一并追解入官。
直到十二月五日,兵部会审最终结果是:除了书、器进纳外,毛国科仍送经、抚两臣备查真伪,奏上定夺。另外,沿海省直移文督抚,严禁奸商阑出,以防窥伺勾引,并咨朝鲜国王提备釜山一带,毋令狡奴复觇。
朱翊钧允了兵部会审结果。但毛国科之事,历时半年多还未认定下来,其实他的事情本来明白无误,随同他一道回来的还有日本人喜右卫门和小大胜门两人,他们的口供也能作为旁证。实际处理起来却是一波三折,礼部尚书冯琪,前任尚书余继登卒于任上后,由礼部侍郎升任,他与刑玠同为山东老乡,朝中关系密切。
就曾写信说道——初闻毛国科等返回,必自侈其游说之功,恐忌者且借以为辞。比见士夫都未有言及者,盖公论已定矣。军中间使,自是常事,贵如李宗诚,效如沈惟敬,尚不能止倭之不来,毛国科辈何能为即使能为,郦生亦不损淮阴之功耳
刑玠对于毛国科之事颇有顾忌,在年初到四月间,毛国科等人回国之际,也正是和、战双方争斗最激烈的时候,再加上有心秉持公论的监军御史陈效突然身死朝鲜,他的回国,又恰好暴露的东征军高层曾经乞和谈之事,这对标榜‘东征之役专注剿’的刑玠来说,就是他亲口说过的‘如果臣有讲和用贿实迹,即斩臣于市,以证欺君辱国之罪’这不啻为一记重锤,故他写信给冯琦询计问策。
到了朝鲜之战的后期,刑玠转而寻求和谈,因和谈是秘密进行,他虽报与了沈一贯,但仍然是瞒着万历皇帝。
丁应泰第三次弹劾,弹劾刑部尚书萧大亨与科道张辅之、姚文蔚等人朋谋欺罔,经略刑玠赂倭卖国,及朝鲜的阴结日本。若是做实了毛国科的事迹,不就间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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