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一章 玄学年号(第一更求订阅)(2/3)
任命,也就是各县令、县丞、主簿,府所属各处、局长,府辖州知州、州丞、通判等人,则是由府吏务处统筹负责。
而从四品以上的任命,比如知府、同知、推官,才是由吏务部负责。
顺带一提,保乡军的地方行政机构以及官员品级、职权,很多名称看上去差不多,但实际上完全不一样。
其中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县令了,这个在明王朝里是正七品,而在保乡军里是属于正六品。
通常来说,目前保乡军的地方政治构架,都是三驾马车的模式。
即一个掌总把握大方向,并亲自掌管人事权力的地方主官,再搭配一个主官行政事务的二把手,一个掌管司法事务的三把手。
具体下来就是府设知府、同知、推官。
其中知府正四品,抓总,掌管人事,其府吏务处由知府亲自掌管。
同知从四品,掌管行政事务。
推官从四品,掌管司法事务。
府下属的州和县也一样。
州衙门所属的知州正五品,抓总管人事。
州丞从五品管行政
通判从五品管司法。
县衙门所属的县令抓总管人事,县丞掌管行政,主簿掌管司法。
这三级地方行政机构,都是相对一致,属于典型的三驾马车机构。
不出意外的话,等保乡军以后设立省机构了,大概率还是会这么搞,一个巡抚加一个布政使再加一个按察使。
这个构架,其实就是把明朝的省级的巡抚加三司的机构进行稍微改动后而来。
但是其中最大的变化就是撤销了都指挥使这种军事机构,同时巡抚也不会有任何军事指挥权。
如此是为了彻底杜绝文官插手军务的可能性,以便实施严格的军政分离。
在保乡军政治构架里,能调动陆军兵力的只有参谋部、能调动海军兵力的只有海军部参谋司。
除了这两个机构外,其他机构,包括同属军事机构的后勤部、军械部、军政部、骑兵总监、炮兵总监都不行。
当然,罗志学本人不在这个限制范围内。
实施军政分离后的地方行政机构,其职权只限制在行政事务上,不用操心什么军务,那是军方的事。
銆愯璇嗗崄骞寸殑鑰佷功鍙嬬粰鎴戞帹鑽愮殑杩戒功app锛屽挭鍜槄璇伙紒鐪熺壒涔堝ソ鐢紝寮杞︺佺潯鍓嶉兘闈犺繖涓湕璇诲惉涔︽墦鍙戞椂闂达紝杩欓噷鍙互涓嬭浇銆/p>
同时罗志学对保乡军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