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风波19(1/3)
左义抽了口烟接着说:“检察官和辩护律师都不申请夫人当证人的话,夫人就不用出场了。至于法官那边,不管被告说了什么,估计都只会一听而过,不予采纳。因为公审时总会随便请一些与案子无关的市民旁听,法官也不希望对当事各方造成个人**上的困扰。”
左义不说“对当事各方造成困扰” ,而是在中间加了“个人**”一词。仅凭这一点也看得出,他知道赵宽和自己的关系。不,已不只是推测,赵宽既然说出了名字,肯定也坦白了一切。检察官与律师商量后,放弃让伊媚做证人,想来也是立足于这项事实而做出的判断。一想到左义是如何看待自己的,伊媚除了低头别无它法。这时,她的脑中浮现出刚才取烟时左义那盯着自己手指的眼神。
左义感到局促似的咳了一声。
“然后……”与先前不同,他的声音变得低沉稳重,“有件事是我从闫怀庆先生那里听来的,据说夫人漏过一点儿口风,意思是希望赵宽在牢里待得越长越好,是吗?”
“嗯。”伊媚明白无误地点了头。
闫怀庆说会控制律师不让其过分卖力,但他恐怕还是觉得旁敲侧击难以传达真意,结果就打开天窗说亮话了。此外,若非如此,辩护委托人请求律师加重被告之罪责便会显得不可思议。看来即便是闫怀庆也无法迂回婉转地向左义表明意图。不过,闫怀庆应该没说伊媚这样做的理由。
“这可不行啊。”左义教诲似的说,“我的意思是,这就意味着辩护人不会太着力保护被告。但被告最恨的就是辩护人缺乏热情,一怒之下,不再指望辩护人,而是去想怎么靠自己的力量来保护自己。被告会拼命的,那样一来就真不知道他会说什么了。那种时候我们也就别想什么法庭规则啊辩护策略了,简直是一团糟。怎么说呢,这也是情有可原的。
“……”
“这是下下策,倒不如拼命为被告辩护了。这份热情能让被告对律师产生信赖。被告一旦信赖律师,就会对律师言听计从,明辨事理,遵守约定。如果我说这个不能说,他就绝对不会说。夫人,这样的做法才是明智的。”左义似乎想说这对夫人有好处,“你听我说, 赵宽的这个案子非常有趣。昨天在兴达宾馆大厅,闫怀庆先生也在场的时候,我已经解释过了。李芝的胃里留有安眠药残片,还没来得及消化,但法医没用镊子夹出来放在显微镜下检查。也就是说,法医觉得事实很清楚,所以偷懒了。这也是常有的事,而我的着眼点就在这里。我打算利用这一点进行争辩。这个案子是非常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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