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该吃饭吃饭,该杀人杀人!(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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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为夸张的佛寺,专设“权贵专属院。”
杭州灵隐寺,因靠近南京、上海,常接待军政要员,其“云栖精舍”为独立院落,室内陈设紫檀木家具,挂有太虚大师题字匾额,庭院植有罕见的金桂,专供秋季权贵暂住赏桂。
甚至寺院专门会安排知客僧专职对接,同时允许权贵自带仆从在耳房待命,负责饮食、起居等贴身服务。
陈湛心中冷叹,
金楼是“销金窟”,这居士林便是“权贵林”?
心安理得在屋内休息,陈湛丝毫不担心有人打扰。
没有贵客会在这个时间上门,只有他这种恶客。
借助一丝月光,陈湛打开手中报纸。
上面赫然是自己通缉令,占了最大版面,比几天前可升级太多了。
罪行自然不必多说,依旧是那套罄竹难书的模板。
奖赏居然又加了五百大洋。
陈湛都想将自己交出去领钱了,这些大洋啊!
一块大洋,
能买二十多斤米面。
可坐人力车十次!
京剧名角梅兰芳的演出,可买一张二等票!
老城的四合院月租约两三块大洋,租界内的西式洋房,一间带卫浴的月租约十块大洋。
一千五百大洋,能活够那些帮众过一辈子好日子。
难怪让人疯狂!
陈湛的重点,并不放在这里,而是报纸一角的另一则消息。
【五天后,居士林举办一年一次的观音大法会。】
消息很短,但很重要。
(ps:这章刚写完,第二天就赶上了少林方丈暴雷,相信诸位也看出来了,笔者是对佛门毫无敬畏好感的,也别说我暗讽了,就是明着骂,后面少不了折腾佛门。如果你是佛教徒,可以撤了,这书确实不适合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