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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 契约信箱(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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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术和信箱术。

金笔术可以用来签订和书写契约书。

信箱术则可以用来接收和处理契约书。

一切试图与你签订的契约,都会出现在契约信箱里。

给契约信箱设置一些限制条例,它就可以自动帮你过滤掉那些不符合要求的契约者。”第2/2页)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有些你本以为属于你的东西,其实根本就没有完全属于你,你想要用契约交易它,自然也是不可能的。

最容易混淆就是魔法的所有权。

举个例子:一个掌握了扫帚飞行的女巫,可以把飞行魔法,通过契约魔法分享给别人吗?

一个掌握了元素魔法的女巫,可以把自己会的元素魔法,通过契约魔法分享给别人吗?

不能的。就算当初第一个发现扫帚飞行,发现元素魔法的女巫还活着,她们也不能和魔女分享魔女魔法一样,把自己发现的魔法分享给别人人。

因为这些魔法的所有权不在她们身上。

她们只能算是魔法的发现者,是魔法知识的拥有者,而不是魔法的拥有者。

她们可以通过契约,交易自己发现的魔法知识传承,但是却没办法交易这个魔法本身。

所以一般的超凡者,若是自己发明了什么新魔法,或者在异世界学会了什么独门魔法,想要安全的将其交易给一部分人的话,就会用我的契约魔法签订契约,将魔法知识交易给别人,同时限制别人传授这份魔法知识的权利,保证自己的权益。

得到知识的人,也只是知道了学习这个魔法的途径和方法,不代表他拥有了学会这个魔法的能力。

魔法的所有权,并不在个人手中,个人无法交易魔法本身。

个人只拥有魔法的使用权,也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天赋。

女巫的天赋,天使的天赋,恶魔的天赋,都是瓦伦赋予的魔法使用权。

唯有我们魔女是个例外。

魔女魔法来自于我们的专属魔力,那是真正属于我们的能力,所以魔女魔法也归魔女本人所有。

我们通过契约魔法分享的,也不是魔法知识。

这里,一定要记住一点,虽然我们有魔女魔法所有权,但是要交易分享的,永远只是魔法的使用资格,而不是魔法本身!

交易使用资格,是让其他人也有使用魔女魔法的资格,但所有权能在我们手中,签订了魔女魔法契约的人,不用学习魔法知识,就能直接掌握魔法。

但若是交易魔法本身的话,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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