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典签(6/17)
-3钱,其痛即止。《独行方》记:“治癣气生芋一斤,压破、酒渍二七日,空腹一杯。”《四科简效方》:“芋艿敲裂,入酒中溃一月,饮之”可治“痰凝气滞之病”。此等以芋头入酒之方或为汉时古法之遗留,待考。
但如果就此按某些学者的意见,现在就把蒸馏酒的发现时代推到汉代,未免定论太早。一来孤证,二来关于器具用途的判断只是推论,三来无文献印证,汉时文献不足征,酿酒术又被当时的知识精英视作“末技小道”,所以想用“二重证据法”印证很难,只能留待未来考古学更多的发现。
②畏马事见《颜氏家训·涉务》:“建康令王复性既儒雅,未尝乘骑,见马嘶喷陆梁,莫不震慑,乃谓人曰:‘正是虎,何故名为马乎’?”
③邵陵王子贞尝求熊白,厨人答典签不在,不敢与。西阳王子明欲送书参侍读鲍僎病,典签吴修之不许,曰:“应谘行事。”乃止。——《南史·巴陵王子伦》第2/2页)
这便是荆州的典签官——吴修之。
南朝多以宗王出镇地方,尤其是军府之州,刺史权力极大。为了加强掌控,监察诸王,故设典签官以督之。
典签品级低微,一般由寒门充任,但为朝廷委派,受天子直辖,权力不小。不仅有密启专奏之权,还获准定期还都,君前私奏,上查宗王之过,下纠官佐之失,故为众官所惮。
如果出镇的宗王年幼,典签甚至在某些情况下享有监护之权!
当今天子第十一皇子,南海王萧子罕九岁时镇琅琊郡,曾经想出去游玩,被典签所阻,回去哭着对母亲说:“儿欲移五步而不得,与囚何异?”
虽是孩童抱怨之言,但也可以看出典签官的威势。
吴修之做典签已久,为人严苛强悍,此前做过十皇子西阳王萧子明的典签,把这个当时还不满十岁的小王爷整得见到他就怕。到了荆州行事风格不改,已经告了巴东王两次黑状。他这一进殿,就如自带霜雪般将宴会欢快的气氛瞬间封冻。
巴东王靠在凭几上,不咸不淡地说:“是吴典签来了,来人,看座。”
吴修之板着脸:“王爷今日设宴,为何不请下官?”
“忘了。”巴东王一副无所谓的神情。
吴修之叉手向上,沉声道:“我朝制,州刺史置公宴,必使典签至。王爷如今违制,只说‘忘了’,怕是搪塞不过去吧。”
巴东王冷笑:“那你就去告啊!之前那粮价你不是告过一回吗?这次继续!反正你惯会挑拨别人父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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