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九章 他在LCK,我们就是LCK俱乐部!(7/9)
这是准备让阿水在rng退役啊。”
众所周知,选手的合同一般分两部分,
职业合同与直播合同。
目前一般都是两份合同合并的。
然而rng这份合同厉害就厉害在,即使阿水以后想要转会,rng不同意,那不好意思,你转不了。
因为优先条款的原因,rng可以捏着选手的直播合同。
直播合同其实就是一个选手的商业价值。
对资本来说,没有直播合同,就没有商业价值。
因为这时候无论你比赛打的有多好,rng都是稳赚不赔。
别的俱乐部买了阿水,不好意思,阿水的直播合同还在rng。
你比赛打的越好,嘿嘿,我们rng赚的越多。
这就是,空手套白狼啊!
对选手来说这种条款是毁灭性的。因为这象征着这个选手对其他俱乐部已经没有了任何商业价值。
买下来了,也只是给rng打工罢了。
“这种条款不合理吧?”
徐若光有点疑惑。
“是不合法,毕竟只是优先,又不是确定。”
kkoma肯定了他的想法,但是他随后道,
“不合法归不合法,你拖得起吗?”
“俱乐部无所谓,选手耽误的了这段时间吗?”
这才是真正棘手的问题。
选手是拖不起的。
一旦阿水不去rng,那么rng肯定起诉,自然要去打官司。
不管官司赢不赢,rng拖得起,你选手拖不起。
一旦一两年官司一打,得,选手完了,
一两年不打比赛,选手基本就烂了。
退役几个月水平就大幅度下降,更别提一两年了。
有人可能要说了,那这样的话留在rng打不就完事了么,也没啥问题。
确实是。
如果你留在rng打到退役,这份合同并不算差,而且待遇很不错。
但是问题是对于顶级选手来说,一旦被俱乐部捏住命脉,万一rng阵容开始摆烂,那直接寄,别想再拥有任何的夺冠希望。
对职业中下游选手来说,这份合同很不错,有保底,有安逸的退役后安排,rng一条龙服务了。
但是对顶级职业选手来说,这是一份不折不扣的垃圾合同。
“只能赔钱走人?”
徐若光确认了一句。
kkoma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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