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八十二章 司法独立(2/4)
的案件审完之后,再上报朝廷,由之前的廷尉府、现在的刑部复核。
这样的权力分配其实是有其道理的,毕竟这些县令、郡守都熟悉本地情况,也是本地的最高官吏,由这些人来掌管你本地的司法权力,可以很好的震慑各方势力,也可以让一些大案要案快速审结。
这套程序已经远比同时代的西方先进了,现在的西方根本没有律法可言,完全就是“协商”断案,说白了就是一群所谓人经过讨价还价来判断一件案子,过程中根部不会理会这件案子的是非曲直,而是根据各自的主观认知,甚至是利益冲突来断案,完全就是“瞎胡闹”。
可是即便此时大汉帝国的司法程序已经是相对先进的了,但是凡事都有利有弊,这样的权力分配也带来了不少的问题。
首先一点便是官吏的素质问题。
大汉帝国疆域辽阔,驻守在各地的县令、郡守非常多,并不是所有人都熟悉大汉律,所以非常容易造成判案不公、依法不全的情况。
再加上此时各地的官吏在审判之时,本身就缺少类似的监督机制,这就更加滋生了枉法、偏袒等情况,甚至会因此引发地方上的动荡。
所以天子刘洵决心打破这一传统,直接将地方上的司法权独立出来,由朝廷在各县设立专门的司法所,在各郡设立司法厅,在长安城设立大汉司法部,整个大汉帝国的案件审判全部由司法系统来承担,地方上的大小官吏、军中大小将领均无权干涉、过问。
如此一来,朝廷便可以使用最为专业的司法官吏来掌控各地的案件,同时成立了专门的司法系统,朝廷也可以时刻对各方进行监督,由此将贪腐、违法的风险降到最低。
而且通过这样的改革,朝廷可以直接掌控整个帝国的司法系统,而不必担心受到地方势力、各方豪族的干扰。
听完天子刘洵的大体方略,刑部尚书赵怆已经傻了眼,这可是一个庞大的、颠覆性的计划。天子刘洵的这份计划一旦实施,将会大大提升司法的地位,其带来的影响将会是深远的!
刑部尚书赵怆想了一会儿,拱手说道“启奏天家,如此一来,朝廷需要在地方上增设大量的司法官吏,各地的官员数量将会激增,到时候朝中御史肯定会认定天家在增设官吏,朝廷的负担也会大幅增加啊!”
天子刘洵却是不以为意,说道“如今朝廷收入每年递增,这些开支完全能够承受,不用担心。”
“这项方略必须要推行,而且刻不容缓!”
天子刘洵用不容置疑的语气说道“爱卿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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