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 硬蹭!(2/3)
慢来,先做游戏,然后再做视频…”
“这种事慢不得的,赛道就这么大,你不抓点紧,别人已经占领市场了!”
“嗯,互联网有721定律,当某个领域发展的非常成熟了之后,一般情况下,这个区域里面是轮不下三个以上的竞争者,主导者占据百分之60到70的市场份额,并且是由他制定这个领域里面的游戏规则。第二位竞争者,一般情况下它是有稳定的百分之20到30的市场份额,有的时候他会去挑战一下第一名;剩下的市场参与者一共只能够占到10左右的市场份额…”
“我们就算做不了第一,我觉得做第二也不错,但不能做第三!”
……
怎么说呢,文娱行业,确实内容为王。
但是,渠道也很重要啊!
没有渠道,你上哪变现?
影视剧,基本两条变现渠道。
一是院线,二就是视频平台,也就是流媒体…
院线还是算了。
国内的电影产业属于商场模式。
就是商场+影院的合体模式
这种模式一大好处,有非常多的周边衍生效应开始支持电影行业,就是现代商场的生态打造,这给了电影行业一个有大投资且有尊严的内容生产的大环境。
很多人看电影只是商场消费一日行或半日行,电影刚好处于这个消费链条而已。
逛累了,就去电影院休息一下!
旺达、金逸,大部分有牌面的电影院基本都是依托大商场存在的。
时光现在介入电影院,只能选择几十层的大楼里,或者人烟罕至的地方。
背后没有地产商加持,很难发展壮大。
还是做视频吧!
不需要做的多大,也不需要多烧钱,以沈林的内容储备,这就算做不了行业前二,前三还是没啥问题的!
超过哪个?
当然是裤子!
手上有渠道了,办事才能不慌张。
……
呃,很尴尬,《投名状》宣传,也不知道咋回事。
发行方提到了沈林拒绝《投名状》的事情…
按理说,沈林跟贺岁档没啥关系啊——既没有作品上,也没有参与《夜·店》宣传,他在横店待的好好的…
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
谁让你有人气呢。
蹭一下,就能上热搜的!
既然如此,那就蹭一下,没问题吧?
“听说《投名状》筹备时候曾经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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