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104章 影响扩大,被《人民日报》转载了!(2/5)
“还好一切都真相大白了,省报的记者也真是厉害呀!居然能调查得如此深入,将案件的细节全都还原了。”
“你们好好看看标题,这个冒名顶替的事件,其实是在给我们敲警钟呢!
如今特殊时期结束,国家百废待兴,许多档案和文件都有缺失。
一些不法分子,就非常容易通过伪造文件和信息,假冒他人的身份,或者捏造一些高干子弟的身份来行骗。我们这些政府的政务机关,一定要好好把关……”
“对!局长说得对,这起一诗两命的案件,不仅是一个典型的社会案件,更应该引发我们相关部门的启发,严查一些冒名顶替的情况。
同时,要避免今后在一些重大事务上,因为疏忽检查,而让不法分子钻空子的风险。”
……
才一个早上,今天省报的这篇《一诗两命,李鬼横行警钟鸣》文章,算是彻底火了。
报社的周社长,一脸喜色地跑到编辑部来找记者钱淑珍,告诉她道:“小钱呀!恭喜你呀!刚刚我接到省宣传部那边的电话,说你的这篇《一诗两命,李鬼横行警钟鸣》文章,写得非常好。
将现实案件与警示意义相结合,充分揭示了目前社会上存在的一些典型的假冒身份问题。
省宣传部那边,已经选中这篇文章,投稿到中央的内参刊物上了。
那边说了,有极大的可能被内参选中。啧啧!这可是了不得啊!
那是内参呀!中央的领导不一定每天都看《人民日报》,但是内参却都是必看的呢!
小钱啊!你这一下是真的要出名了,还有你准备的另一篇关于林火旺的个人先进事迹的文章,也写得很好,打算什么时候发呢?”
一连串的夸奖,让本就业绩优秀经常被夸的钱淑珍都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而且,连她也想不到,这篇文章真的能被内参所收录,这对于一名记者来说,可以说得上是最高光的时刻了。
连国家领导人都能看到你的报道,并且引发重视。
甚至因此还能促进一些国家的法案或法律落地,简直就是功德无量的大好事呀!
“周社长,其实我也是运气好,到林家沟生产大队去采访的时候,碰巧遇到这件事罢了。
而且,将这次的案件,作为一个警示案例的想法还是林火旺同志教我的呢!
在我看来,林火旺同志拥有非常敏锐的新闻触觉,思想层次也很有高度,如果能让他到我们省报来当编辑或记者的话,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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