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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拯救大兵杰克.威尔逊(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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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后】

【夜晚】

夜之城的街道上多出了不少酒鬼以及下班的公司狗,两者没有交集,黑色的西装与沾有呕吐物的白衬衫擦肩而过,谁都没有靠近对方的迹象。

霓虹再一次点燃这个都市,投射的冷白光将街道每一丝砖缝照亮,投影悬浮在各个店铺的门口。

路明非开着维克托给他准备好的银白小货车进入了【沃森区:小唐人街】

他跟着地图指引绕路,在经过几座现代摩天大楼后来到了小唐人街较为亲民的商业街,停好了车,进入大楼下方的架空层内,然后走几步路,就会看见一个不设置大门,冒着蓝色荧光的【入口】。

劣质涂鸦,电影海报,以及排线混乱的天花板。

再往里面走几步路,绕过小巷子,就会发现那些摇摇晃晃,穿着大裤衩的流浪路人消失了,只留下一堆虽然同样醉醺醺,却不乏高级义体,靠墙交谈的人们。

周围粉色平行的布光线,以及看上去像是废弃居民楼改造的通道入口。

这是【酒吧】的大门。

路某人轻车熟路地进入其中。

下楼,转弯,当酒吧的舞台摇头灯照射到眼睛时,熟悉的刺痛传来,无论多么烂醉的熟客就知道自己找对地方了。

【Backinblack,Ihitthesack,】

【I''vebeentoolong,I''mgladtobeback】

【YesI''mletloosefromthenoose,】

极具冲击力和感染力的音乐滚席卷大脑,节奏吉他的强力和弦、主音吉他的激情solo、贝斯的稳固低音和鼓的强烈节奏共同构成了令人肾上腺素飙升的摇滚。

路明非不喜欢摇滚,但这个世界已经把他的审美强兼过一遍。

这段时间路明非的娱乐项目就是用网络去搜几十年前的‘未来动漫’以及听摇滚音乐。

顺带一提,他现在最喜欢的乐队已经从小清新女声变成了硬核朋克,和夜之城几乎每一个居民一样,喜欢上了一个名为【强尼银手】的乐手,强尼的口头禅也被学去——

“超金属,酷毙了——嘿,埃莫立克,晚上好。”

路明非和酒吧门口站着几乎有和房门一样高,一样宽的壮汉打招呼,显得轻车熟路。

对方在看见路明非后也点头,“克莱尔从老古董唱片店淘来的,应该是有点年代的音乐了,合你胃口就行——进去吧,别让你的伙伴久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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