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断之案(2/3)
王富春从怀里拿出一个青色云纹小锦袋放到钱县丞手中“且去江鑫钱庄将袋中银钱大多交与王叔母,就说验状已送潭州府,让他尽早将王叔送到乡下安葬,教他不需忧烦,我不几日定将凶嫌缉捕归案为王叔报仇。”说罢伸出三指放在锦袋扎口处示以常例三成。
“喏!属下这就去。”钱县丞会意的掂了掂锦袋便放入怀中转身就走。
“且等一等!”钱县丞刚走出两步便被王富春叫住。
“明府还有何嘱咐?”钱县丞赶忙转过身来紧走两步到王富春跟前立住。
“到得钱庄告诉我那不争气的表弟,教他亲送王叔回乡安葬,并一切开销须得他来办。”提到王长贵王富春便没好气“教他守灵七日,待王叔头七后方得回来。”
“省得了。”钱县丞弓着腰点头称是,旋即又往前略移了移步低声问道“只是王账房这一去白契上的名字须得明府从速安排,不然王掌柜是明府表弟,同县经商不合规制恐惹人议论。”
“县丞有心了,去吧。”王富春满意的点点头“教王长贵下乡时贴出叔母签押的告示,就说寻钱庄买主。其他待得头七之后王长贵回来我再做计较。”
“喏!若明府无其他嘱咐我这就去了。王账房得空时也喜与我小酌,我便买上几坛上好的陵江春也去送他一程。”钱县丞躬身揖礼便往后小退着出了大堂。
此时大堂之上只剩王富春一人,他翻看着验状陷入了沉思:验状记录齐整,无疑点。王账房与李大个卯时二刻开门被顺兴客栈伙计见到,卯时正刻未到便是李大个发现王叔被害,这中间只有不到三刻时间。客栈伙计刚子说他二刻后在门外洒扫,李大个亦在院内打水洒扫,二人虽不能自述其洒扫时间但据二人自述应卯时二刻至四刻之间。其后客栈伙计回客栈内,李大个去马厩旁茅房,待其回到钱庄发现王账房被害,即时说凶嫌在卯时四刻至正刻见入内行凶。此时院内无人,院外亦无商贩行人……对面听音小筑卯时二刻亦闭门送客……无人证!!!
思虑至此王富春翻开验状:颈部被利器斩断,伤口斜长,上阔三寸下狭一寸,深及喉骨,皮肉卷缩伴三处贴近砍痕。天花梁柱西北角处有扇形喷溅血痕,被害者伏于柜台尸斑集于胸腹背脊无尸斑,柜台边缘于尸首处血泊断续滴落,墙上血迹与王账房倒伏方位一致,推断系凶犯背后挥刀,王账房倒伏于柜台上后又行补砍,此景应无伪造。从血迹看死者衣衫皆尽染其血,然除梁柱、柜台边缘外他处皆无血痕,以此推断尸首未曾遭人移动。以伤口处看似此劈柴乱砍手段应非凶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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