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捕风弄影带笼子(1/2)
捕捉冇影事难明,风起云涌校园惊。
弄假成真谣言起,影随形动扰心清。
带雨梨花春带泪,笼中困鸟盼天明。
子虚乌有须速散,黑夜深思待日晴。
-----------------
于前文第二十七章中,已明述民间教育之主事者所应恪守之底线,曰:“女学子勿使于校园之内诞育新命,男学子勿令于学府之间夭折青春。生之喜悦与死之哀痛,皆触目而心惊。”观此语,可知正棠君于游历并兼任校长期间,所历所见,非止耳食之谈,实乃亲历其境,深有感触也。
白云村畔,佳肴盈桌之际,忽逢纷扰,佳构之创新实验恐亦难逃夭折之厄。未几,流言四起,如云蔽日,彼疑兵扰心之策,实乃动摇了正棠之心神,亦纷扰了远遁海外,或为避债,或为疗心疾,而强借巨债、矢志办学之志士心绪,致使众人兴致尽丧,氛围全无。
及至刘淑嬅所领之第四组,专司校内校外舆情之监控与媒体接待之务,亦繁忙异常。彼组忙于迅速应对,或草拟函告,请求诸媒体速删不实之信息。继而,知情人皆洞悉,凡当时言及不实者,必有所因,实有隐情也。
近闻贵刊未加详核,辄转《捕风弄影》微博九月十五日酉时半所发之文,题为入学七日,大学新学子竟跃楼而殒,遗书存世,言其十七年华,犹如历世百年之沧桑。此文因逝者亲眷向记者提供不实之讯(详观附件一),致使所述与真相大相径庭。经我院与报社沟通,《捕风弄影》已于十六日子时初主动撤除此文,并向转发之媒体发函请求同撤(参见附件二)。然此不实之报,已损我校清誉。故特函告贵刊,望接函即速且彻底删除此信息,否则,我院将循法律途径,以维权益。
所言附件者,旨在明辨是非,详尽陈述九月十四日新生不幸遇难事件之处理详情也。
初,需详述生徒之身世与家境,名氏、性别、身份证号码、生辰八字及籍贯,皆需明晰。尤当强调其入学未久,甫至校中报到,以明此事或非校方管理与教化之失,而系其入校前已潜藏心疾,校方实乃无辜受牵。
继之,细述事发之经纬。此事经由公安详查,确凿无疑。当日,生徒参与军训后归寝,午时舍友邀其共膳,彼以不饥辞,独留室中。未几,近午时正,其于QQ空间留绝笔书(附件备载),言因情事所困,欲弃世别友。旋即从宿舍楼五层之阳台跃下。同窗目击,急拨急救电话并告之辅导员。辅导员与校领导、集团领导速至现场,救护车亦至,急送医院全力救治。校方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