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1章 民商法律体系(1/3)
反正官位就那么多,一个萝卜一个坑,要等前面的萝卜退休了或者出事了,坑才能让出来,而不是你有才能就能够有坑给你蹲的。
而现在,皇帝已经给了他一个大坑,让他执掌天下民商事审判,他如果不蹲,那这个坑就归别人了,而且还会给皇帝留下很坏的印象,以后还能不能接着蹲自己的那个大理寺少卿的坑或者别的坑,那可就难说的很了。
因此,聂宇几乎是瞬间便作出了决定,坚决跟着皇帝走,皇帝让他做什么就做什么,只有这样才不犯错,不掉队。
他赶紧接过了邵成章递来的纸笔,在旁边的小茶几上开始做记录。
赵桓先说民商通则的一些条款,他把后世的《民法通则》以及新颁布的《民法典》等的重要条款,包括物权、债权、侵权行为、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以及继承法等相关内容的主要条款,都说了一遍。
由此一来,民商法律体系的框架就搭起来了。
聂宇原以为皇帝不可能比他这位明法科状元更懂法律,可是听到赵桓刚才说的这些条款,很多条款他听都没听说过。
但是又觉得如果真是这样规定下来,那么民事纠纷就好解决了,就有依据了,以前很多似是而非的案件就知道该怎么判了。
这些条文只能记一个大概,因为赵桓说的很快。
好在聂宇足够聪明,记忆力好,加之原本就精通律法,所以赵桓一说他就懂了,将要点记下来就行了。
在记录过程中,他十分感慨,把皇帝告诉他的这些条款跟他之前审理的案件进行比对,发现按照这些条款,他很多之前判的案件都是有问题的。
毕竟在宋朝,调解民商事纠纷并没有专门的法律,而是在《宋刑统》等刑律条文中有少量的规定。大量的民商事案件都是靠法官的自由裁量,用封建礼教来做裁判的。
结果,要么就是和稀泥,要么就是葫芦僧乱判葫芦案,想当然拍脑袋。
而赵桓所说内容,基本上涵盖了绝大部分民商事纠纷,一旦有了这些规定,处理纠纷的主要原则就清楚了。
虽然赵桓说的很快,只说要点,而聂宇反应也很快,每个条文也只记录要点,但因为内容太多,花了半天时间,到了吃饭的点还没说完。
赵桓吩咐传膳,并让聂宇跟他一起吃,边吃边聊。
聂宇惊喜交加答应了。
一边吃饭,赵桓一边和他谈民商法的一些法治理念,例如契约自由,无过错责任,不告不理,一事不再理,谁主张谁举证,合同相对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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