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章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1/3)
赵桓的这些话用的一些词语李迒听不懂,但是大致也能猜个七七八八,只觉得皇帝懂得太多了,一时间对皇帝更是崇敬。
赵桓说道:“你制定这部商业银行法,要规定清楚一些具体的规则,包括如何成立金行,商业金行的运行原则是什么?他们应该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一旦他们股东都不愿意经营下去,该如何清算解散?该如何规避风险?一旦出现资不抵债,又该如何破产还债?
这些相关规定朕都会告诉你,你把它整理成条文再报给朕审阅,要尽快。
因为下一步朕就要印制纸钞,并且成立皇家金行,通过皇家金行把纸钞发放出去,而发往民间的贷款就需要这些商业银行来承接这个业务。
开封、洛阳、大明府、应天府四京以及偏远的成都府等地都要设立相关的商业银行,才能把纸币快速地推行的全国。”
李迒连连点头,随后赵桓便开始把商业银行法主要的条文告诉李迒,李迒提笔做记录。
赵桓在穿越前是图书管理员,得益于国家的普法规划,每一年都要举行普法考试,而且还有各项知识竞赛。
赵桓因为年纪轻,记忆好,每次普法知识竞赛他都被领导指定参加,于是把我们国家的主要法律法规都背了个滚瓜烂熟,甚至包括商业银行法这样比较偏的法规他都背过。
而此刻,赵桓告诉李迒的其实就是商业银行法、储蓄管理条例、现金管理条例、信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等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汇总。
他只取其中最重要最基础的规定,尽可能使条文简单易懂,可以操作。
他现在不需要大而全,但是基本的法条要有,先把基本的框架搭建起来之后,下一步再慢慢的规范。
有法可依总比无法可依要好,先做到有法可依,然后再修订法律法规。
因此赵桓让李迒制定的这部商业银行法其实是囊括了现代金融市场主要的一些法律法规的重要条款的大杂烩。
当然,不包括《合同法》,这是调整民商事法律关系最重要的法律,需要单独制定。
李迒花了差不多一个时辰才把这部商业银行法大的条文都记录了下来,赵桓还花了一些时间讲解了这些条文。
赵桓也不知道这些来自现代的社会的条文是否在宋朝能适用,只能先推行,发现问题再及时进行修改。
等到李迒将这部法律的主要内容都记录下来,并且基本上听明白之后,赵桓才挥手让他告退。
李迒走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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