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案发现场(3/3)
,邹雨甩开了张伟拉着他的手,有些不爽的看着他,什么叫自己是他女朋友,自己都没谈过恋爱好不好。
不过张伟压根没有理她,两只手搭在车盖上,思考了一下然后问了一句:“你应该测过了吧。”
“什么?”邹雨听到这个没头没尾的问题有些奇怪的问。
“从那家店到案发现场的距离,需要多长时间。”
“如果骑自行车的话,大概要五分钟,步行也不会超过十五分钟。”
“没有不在场证明,有充分的作案动机,甚至现场发现了凶器上面都有他的指纹,现在又已经被迫认罪了。”
张伟看着汽车玻璃自己的背影不断念叨着,现在不管怎么看完全没有机会翻案。
“案发现场的工具是工厂厨房常用的菜刀,他是厨师之一,菜刀上有他的指纹,本来就是很正常的事情。”
邹雨听到这话忍不住辩解了一句,她在内心始终相信宋陈兴是无辜的。
“时间,地点,人物,一定有什么忽略的东西。开车!去警局。”
张伟打开了车门坐了进去对邹雨喊道。
“别随便支使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