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4 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商品经济(4/8)
夺的过程。资本可以剥夺劳动者的全部生产资料,使劳动者一无所有,但是它无法把劳动能力从劳动者身上剥离。正如社会主义革命可以剥夺剥夺者,实现生产资料公有,但同样不能一下子改变劳动的私人属性。决定劳动的私人属性的主要有两个因素:一是人身自由;二是劳动与享受的对立。第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例如奴隶制度下,由于奴隶主对奴隶的人身占有,奴隶劳动对奴隶说来不具有私人属性,在封建制度下,由于存在人身依附,农民的劳动对农民来说也不具有完全的私人属性。我们这里重点讨论第二点--劳动与享受的对立。关于劳动与享受对立的形成及其对人类历史进程中所起的作用,笔者在拙文《劳动与享受》(发表在《江苏社会科学》上)一文中进行过论述,这里只想指出一个基本事实:对现代人说来,劳动仍然是谋生手段。也就是说,人们是为了谋生而不得不劳动的,如果自己不劳动也能谋生,也能获得享受资料,人们当然更愿意不劳动。因此只有有偿的使用劳动,才能维持和鼓励劳动,才能调动劳动积极性的。等价交换所体现的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因此商品经济本身就是人类交作形式发展的高级阶段,当然也是不可愈越的阶段。也许有人会说,等价交换未必一定要采取商品交换这样迂回曲折的形式。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曾设想一种没有货币的调节商品交换,详细内容前边已引用。恩格斯也谈到过:“社会一旦占有生产资料并且以直接社会化的形式把它们应用于生产,每一个人的劳动,无论其特殊用途是如何的不同,从一开始就成为直接的社会劳动。那时,一件产品中所包含的社会劳动量,可以不必首先采用迂回的途径加以确定;日常的经验就直接显示出这件产品平均需要多少数量的社会劳动。社会可以简单地计算出:在一台蒸汽机中,在一百公升的最近收获的小麦中,在一百平方米的一定质量的棉布中,包含着多少工作小时。因此,到那时,由于产品中包含的劳动量社会可以直接地和绝对地知道,它就不会想到还继续用相对的,动摇不定的、不充分的、以前出于无奈而不得不采用的尺度来表现这些劳动量,就是说,用第三种产品,而不是用它们的自然的、相当的、绝对的尺度--时间来表现这些劳动量……人们可以非常简单地处理这一切,而不用著名的“价值”插手其间。”(《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348页)。在这里,无论马克思恩格斯都忽略了一个问题,就是劳动者的劳动态度对劳动过程的影响,也就是说劳动者的劳动态度不同,在同样的时间里所创造的价值是存在很大差距的。在资本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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