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小哈尔(1/3)
走回到工厂的时候,差不多黄昏,高军发现门口站着个半大的小子,小心的惦着脚尖往里头望,似是下了个大决定,双手攀上铁门,意图翻过去。
“嘿!小子!”
高军走过去,拽着对方的四角裤,黑着脸:“这做贼可不好。”
那小子吓了一跳,单手忙拉着自己的裤头,慌张的很,“我…我是来找工作的。”
“找工作?”
高军一怔,勾了勾手指,示意他下来,但另只手却背在身后,对着穆罕默德做了个手势,后者打开手枪套,摸上腰间的M1911手枪,按开保险,双眼深邃的盯着,在伊拉克没有妇女、孩子的区分,有可能他身上就绑着炸弹!
每个人平民都有可能变成恐怖组织的人肉炸弹。
只要这小子有一点意动,穆罕默德肯定会毫不犹豫的送他上西天!
小子犹豫了片刻后,从上面跳了下来,胆怯的低着头,“我…我听说这儿有个中国工厂,我想要入厂当个工人。”
“你从哪里来?”高军疑惑道。
“幼发拉底河畔的纳西里耶!”小子眼巴巴伸出脏兮兮的手掌,比划了下,“走了七天。”
七天?
高军眉头微皱,穆罕默德更是直接嗤笑出声,“臭小子,别吹牛,纳西里耶到巴格达一共有320公里,你就走了七天?”
人按正常行走,一小时大概能走5公里。正常人在平坦路面一天走8小时的话,可以走40公里;努力坚持走10个小时的话,可以走50公里。
但是,人毕竟不是机器,要是连续走4个小时的话,体力估计会消耗的所剩无几,在持续不断的情况下人的体力消耗会是一个加速消耗的过程。因此,极限状态下,受过训练或锻炼的人一天可以走50公里,然后这个人至少需要休息几天才能恢复体力;正常状态下,普通人一天可以走20公里,最多25公里,再走多一些就会超出正常人的身体极限。
以《PLA参谋业务手册》上规定,徒步行军时,白天每小时4-5公里,夜间4公里,一日行程正常行军为25-35公里,而强行军可达50公里。如果人员轻装,则正常行军时速不论昼夜均为5公里,一日行程35公里,强行军可达60公里。
正常是每天跑8小时以内,强行军则达12小时。
PLA这个指标在全世界也是算相当高的,不是训练有素的军队根本达不到。
甚至就连美军精锐部队,在脚力上也无法与陆地之王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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