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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元胎造化,塑造金身游洪荒(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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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他想到了种子,种子带有一颗植物的生命烙印,种子吸收营养长成参天大树不断地传承下去。凌云觉得可以将自己的真灵化作一颗生命的种子,定好方向就会朝向目标生长。

自己的真灵好像一枚种子,吸收混沌之气开始生长,渐渐长成一个肉身的模样。

他不知道,在混沌之中要想产生一件东西来,必须要有一个‘因’,这个‘因’被称之为道机。机者,机会也。有了道机后,在道机的推动下,混沌融合道机就会产生变化,混沌就会产生出事物来。

凌云这一举动正好合了道机,给了他一个机会产生了肉身。正因为如此,凌云的肉身合于道机,从混沌元胎中产生就是是先天混沌之体。

凌云诞生出真正的肉身,还是类似于盘古的混沌之体,是根脚最为接近盘古的生灵。

当然,他也是除去盘古之外,天地间第一个成熟的生命体。

此时天地尚还不完满,许多生命还在孕育当中,虽然有盘古解化肉身,促进天地孕育,但是天地中想要孕育出完整而成熟的生命体,还需要一段时间。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凌云的肉身终于孕育成熟,而其真灵也被包裹于诞生于先天的魂魄之内。

诞生出成熟的肉身,凌云的道体终于圆满。仍旧和凡人的身躯一般无二,而且站在洪荒大地之上,丝毫感觉不出来与凡人的区别。

唯一与凡人的区别,就只有凌云那高达丈六的身躯。虽然身上不着寸缕,但是如此伟岸的身躯,倒也不似凡人了。

这具身躯还有一些与凡人不同的地方。凌云能感觉到,这具身躯力大无穷,奔走如风。一跨步就是数十丈的距离,急奔走起来,犹如利剑穿云。

如他立在一座高山之上,目光只是略微一扫,便能把方圆数百余里能尽收眼底,百里之外的一切事物,不论大如山峦,亦或小如微尘,均能如在目前,历历在目。若是他要凝神细看,千里之外的事物也能看在眼中。

除了眼根如此,耳根亦复如此。他那一双耳朵犹如长了一副顺风耳一般,数百里之内的风吹草动均都逃不过他的双耳。

身躯这些与凡人的异处倒还没有什么,凌云初次施展此法的时候,还令他有些惊讶呢。

你道如何?

原来凌云能吞云吐雾,口吐水火,操水控火,如臂使指。便是入水,他亦不会溺亡,入火也如在温水中打个滚儿一般,浑把那熊熊烈火当做洗澡水了。到真个有些入水不溺,入火不焚味道。虽不能入金石无碍,步日月无影,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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