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四章 日本的“明吹”(3/5)
继续偏安于海外。
“现在的大明水师纵横四海,能够远征数万里之外的欧美,近在咫尺的日本显然无法抵抗。
“但是日本若将大明视为天朝父兄,那大明的复兴当然就是天大的好事了。
“自洪武至崇祯,朝鲜以父兄事大明,大明也以子弟待朝鲜。
“大明皇帝不但从不强行干涉朝鲜内务,朝鲜遇到危险的时候却会直接出兵,保护了朝鲜王国的存续。
“当时丰臣秀吉入朝鲜之时,大明本来在应对麓川战事,却仍然调兵遣将相救朝鲜。
“退一万步讲,就算是只考虑眼前,大明的要求对我们也是好事。
“如今日本灾荒四起,若不能妥善处理灾民,灾民就可能会变成乱民,后患无穷。
“借助大明的水师,将这些乱民转移出去,日本才能转危为安。”
德川家治听完沉默不语,脑子里面正在疯狂的转圈。
把乱民和浪人送出去好像确实是好事。
无论是土屋正延,还是德川家治,抑或是田沼意次,都没有考虑过领事裁判权这件事情。
在朱简烜前世的现代国际关系中,领事裁判权当然非常敏感。
现代国家无论大小,名义上都完全平等的,同时这些国家互不从属,也就是完全独立的。
在那样的环境下,授予外国领事裁判权,意味着丧失司法独立,当然无法容忍。
但是在传统的神洲文化圈子内部,却根本没有领事裁判权这个概念。
神洲中央王朝帝国的皇帝,与周边其他国家的君主,本来就是不平等的,周边国家本来就是中央帝国的藩属。
至少要名义上承认是藩属国,才能进入这个圈子来说事儿。
在神洲帝国的皇帝看来,让边疆的蛮夷自己管理自己,是有着悠久历史的典型治理方案。
从汉唐直到明清,在神洲天朝疆域内外周边,都有大量番邦土司。
神洲皇帝不觉得这是什么领事裁判权。
只是因地制宜。
包括明朝和清朝前中期的澳门,在中央朝廷的政治逻辑中,也都只是一个夷人土司。
澳门的葡萄牙人要配合大明军队作战,为大明官员和皇帝搜寻呈送西洋事物。
大明管理当地事务的县令和衙役,都可以直接到澳门当地去抓人并审判。
当地葡萄牙人当然没有说实话,但对于明清朝廷的要求却也只能配合,做的事情也与土司没有区别。
在神洲周边的藩国一方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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