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呦呦鹿鸣(2/3)
飞远的箭,要了有何用处?不过,这也是现如今周天子,以及大多数旧贵族处境的写照,他们已经被时代远远抛在了身后。而六卿这种鲜廉寡耻的野心家,吴越这种抛弃礼乐,崇尚实用的蛮夷邦国,却在一天天成长强大。
不过无恤还是看在弓上镶嵌的昆仑玉和绿松石、琥珀份上,决定回去以后,将它好好挂在墙上,作为一个收藏品。
好在赵鞅见无恤的礼仪生硬,明显是临时发挥,也不敢和他玩复杂的。整个隆重的赐弓仪式,居然仅仅走了个简单过场,要是他一时兴起和无恤当场来对首诗,无恤大概又是张口结舌。
整个绵上馆舍都坐满了赵氏陪同狩猎的家臣,摆满了做工精致的漆木桌案,案上佳肴美酒,香气扑鼻。
赵无恤前世看小说时,总有现代作者秀优越感,觉得古人根本不会做菜,认为那些专门为贵族服务的庖厨还不如一个后世宅男,穿越后烤串肉,炒道菜,就能被人视若神明。
赵无恤只想说,天真,你们太天真了!
用后世**丝的心态来脑补奢靡的先秦贵族生活,就好比清朝时陕西农民想象西太后在宫里的日子:太后她老人家顿顿有白面馍馍吃咧,吃一块扔一块,那感觉,美滴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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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平民的饮食他倒是不敢恭维,但贵族的一日三餐,其复杂和精细程度足以让赵无恤这个穿越者亮瞎眼,味道也没差到哪去。
炖、煮、蒸、烤、渍等做法已经出现,只是调料没有后世丰富,烹饪器材还不太成熟罢了。
按照春秋礼制,待客的燕飨用餐要以脍、羹、炙等为主。
脍的做法是将新鲜的鹿肉、羊肉或鱼切成薄片生吃,孔子也说过,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选材用捕获猎物最丰腴鲜嫩的部分,再以铜刀细细切之,力求做到纤如发芒,散如绝谷,积如委红。
可惜赵无恤前世就对生鱼片丝毫不感兴趣,这玩意吃进去万一得了寄生虫病,那可不是闹着玩的,以这时代的医疗水平,不死也足够他喝一壶的。
脍他也是不敢吃了,不过若把做法变成“渍”,先在黄酒中浸泡一夜,吃时下姜片、蒜泥,蘸酱、醋、葱韭,倒也十分鲜美。
羹相当于后世的炖菜,在炖肉时,要加入盐、梅子干、醴、酷,也就是豆酱和肉酱等调料,然后放置在鼎中加火煮至烂熟。
不过对于赵无恤来说,用商匕勺着煮烂的肉糜入口,再佐以咸臭相交的牛羊肉酱,实在是有些重口味。在他看来,这羹唯一的优点就是……营养?易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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