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初选(1/4)
易云正思量着,突然眼光一瞥,看到了一个人。
突破经脉境后,他五感十分敏锐,在这纷乱的人群之中,他一眼看到了在人群之外翘着脚向里张望的姜小柔。
“小柔姐!”
易云叫了一声。
“云儿!”看到易云,姜小柔心中一喜,“咦,云儿你怎么……”
她今天突然感觉,易云好像不一样了,但究竟哪里不一样,却又说不上来。
如果说以前的易云,给人的感觉是一个唯唯诺诺,人畜无害的小孩子,那么现在的易云,却是一个眉宇间蕴含着一股英气的俊朗少年,即便那破旧的粗布衣服,也遮不住易云的气质。
内秀……
姜小柔突然想起这个词来,宝剑藏于剑匣,隐锋芒与体内,等待剑锋出匣的那一天。
现在的易云,就给姜小柔这样的感觉。
不过,这也是姜小柔跟易云朝夕相处,对易云最是熟悉,才会心生感应,如果是对易云不熟悉的人,就算觉得易云有些不同了,也不会过于注意,毕竟易云给人的印象就是一个啥也不是的病秧子。
“小柔姐,我没什么。”易云笑了笑,他知道这是自己突破经脉境后,气质变化的原因。“我们去里面看。”
他很自然的拉起姜小柔的手,向人群挤过去,达到经脉境后,易云随意的伸出手,便似乎会有一股无形的力量将人群分开,让他顺利的通过,别人还没留神是怎么回事,就见一个小孩子钻过去了。
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却也只以为这是易云身子矮小,见缝插针罢了。
……
在广场的中心,连氏部族高层还在小心翼翼的接待背剑男子。
“成玉,传令下去,杀牛,设宴!”
连老族长大手一挥,其实心里肉痛得厉害。
族里也养了几头耕牛,属于连氏部族的部族财产,这几头耕牛长得跟地球上的黄牛差不多,但是力气却大很多。
这大荒的土地,到处都是岩石,其中很多还是黑铁岩,想要开发一块耕地,极为困难,如果没有耕牛的话,连氏部族几乎就不能自产粮食了,那么到时候所有的粮食,都要靠陶氏部族供给。
所以在了连氏部族,一头耕牛的价值,比几十条人命都值钱,听起来很可悲,但这就是现实。
现在,锦龙卫成员来到连氏部族了,总要款待一番,族里早就勒紧裤腰带熬炼荒骨了,哪还有像样的食物,只能杀耕牛了。
背剑男子自然知道大荒中的小部族的生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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