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黑龙门肃贪(4/5)
姨太“潘金莲”,那书生又娶了个姿色不错的女人,各过各的日子。
按理说,双方各取所需,这事算是完结了。然那书生酸酸的,酸文人嘛,他内心深处还是不忘前夫人的旧情——在被窝里挑逗他开心的快乐时光。
一次,他与学友在酒桌上,可能酒喝大发了,哭哭咧咧的把这事全抖搂出来了。
隔墙有耳。和那书生要好的自然要保密。也可能是有意无意之间一传一、二传十……终于传开了。成了明山附近百姓酒桌上、茶摊上的笑谈。
从道理上说,潘宏仁虽使了一些手段,性质也不是特别严重,毕竟没杀人明抢吧。
但从黑龙门门训,从名门正派角度上来看,实质上是有损黑龙门形象的,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的恶名是洗不掉的。
潘宏仁一是建假账贪污,二是变相霸占民妇,这是严重触犯红线——黑龙门门规的。
他手下忠心于他的自然是大多数,然少数个别的人仍忠于老门主,忠于黑龙门的。
在老门主屠天民的二公子屠学武一次路过该舵时,有一两人密报他。
屠学武感到事情重大,不敢擅专,急回黑龙门向父亲做了汇报。
龙颜大怒。这倒不至于,屠天民为此的确感到不快。命学武兼任该舵舵主之职,命学武带他贴身六护卫“穿黄马褂”的押解潘宏仁于黑龙门大牢里,又命黑龙门总会计师兼总审计师查封该舵所有账目……
事犯了,潘宏仁懂规矩,未敢丝毫反抗。乖乖入枷,乖乖入囚。
五日后,查账结果:潘六年来设假账,贪污公款白银2万余两……
这不,屠天民为此事如何决断,煞费脑筋。
轻判,坐几年牢,放他一马?
不妥。不能念旧情,治国治派理同归。贪腐之风,上行下效,黑龙门大厦将倾!
绝不能念以往其功,姑息贪污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正纲肃纪。
今后,凡贪污的,必须一律严肃查处,凡贪污白银万两的,必须杀无赦!
杀鸡儆猴。必须通报黑龙门各地分舵,各地大小买卖。
屠天民决定了。他吩咐门口侍卫把潘宏仁从大牢里提出,押到院中那棵老松树下。
屠天民坐在桌前太师椅上,八个拄杖贴身护卫分列两旁。他对跪在地下的潘宏仁宣判说:
“你有功,你有罪,功不抵罪,不杀你,不足以平民愤,不利于我黑龙门长治久安。今日下午三时,赐你三尺白绫,留你全尸。姑念你其功,中午赐你酒足饭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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