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一章 新的地煞七十二术,三个!(11/14)
有兴致打量着火焰,感觉这登抄术还挺有意思。
七十二术都挺有意思,因为这是为数不多的【纯粹凡人】也能掌握的法术。
只要有机缘就行。
这个特性更能说明一件事,地煞七十二术的确是【权柄】。
他不分谁拿到手,只看拿到手的是不是人。
注意,是七十二术中的这些法术,而不是同名的其他法术。
比如隐身术,很多妖怪也会。
“凡人若是不贪心的话,一天用他个七八次不成问题,毕竟乡野间的战斗不是天天有。”
“若是赶上哪天十来个妖魔进村,偶尔爆发一下也无妨,不会一次就元气大伤。”
这种事就和嘿咻一样,两天一次不算伤身体。
赶上对象穿了旗袍黑丝+攻速鞋、JK+白丝勒肉高筒袜,把持不住一天怼三四次也没事。
只要别频繁来就不会真正伤元气。
登抄术的用法有很多,也不是非得增幅自身威力。
正如同【画面小人】一般,他面前有两个太阳,一个大一个小。
小的是正常的,大的便是受到【临时增幅】的。
陆凡琢磨着,如果是一个普通人获得登抄术,也未必没有和妖怪斗法的机会。
比如凑个打雷天,趁机加大雷霆的力度。
哪怕劈不到妖怪身上,但是雷声也能吓得妖怪现了原型当场逃窜。
亦或者是引诱妖怪进入陷阱,用火攻,用登抄术加强火势。
以上是偏向于【法】的用处。
物理层次的话,奔袭、出拳、出刀、跳跃,都可以用登抄术扩大影响。
弓弩什么的更别提了,哪怕是扔出一把香灰也会【效果更显著】。
“加以善用,一辈子勤勤恳恳能获得一方百姓好评。”
“这样一来,坐稳镇守一方的名头,死后自然能获得百姓香火供奉。”
陆凡若有所思,隐隐琢磨出很多事儿来。
假如他自己只有一术,且不能来回穿世界,大概就是这么一副场景。
理想状态下:
偶然得一术,凭借此术无法长生,再加上求道无门,便选择造福一方积德。
死后受百姓香火,时间久了能成为一个没有【符诏】的毛神。
继续守护一方,若干年后获得此界官府认可,上报朝廷此为善神。
得到加封就算有了人间的【果】。
运气好点的话,赶上帮一把人间的善良富家翁,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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