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昙花一现(2/4)
晨没见过巴黎的大本钟,也没见过伦敦的埃菲尔铁塔,更没见过埃及的帕特农神庙,遑论雅典的胡夫金字塔。因为,这些压根都不存在——也许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它们存在,你不能保证伦敦没有埃菲尔铁塔模型工艺品。
和美人聊天?别开玩笑了,熟悉沈晨的都知道,他平常言辞挺犀利的,可一旦对上女孩子——尤其是他不熟悉的,他立马就能变成个话都不会说的白痴。
沈晨没留过学,甚至国门都还没有踏出过,没有别墅跑车,也没有那个能耐创业做项目做投资做慈善。他就是个普通人——在身为异能者之前,虽然说家境还算殷实,但还不至于是那么高大上的后浪,事实上,他连父母的面都几年没见了。
他承认,他喜欢上那个女孩了。
或许不是一见钟情,那就是见色起意,毕竟如她那般漂亮得让世界都能失去颜色的女孩子,没有谁不喜欢的。
可是,那又怎样?
与你无关。
对啊,现实不是小说,沈晨也没必要费什么心思。反正距离很远,或许就见着一面罢了,何必多去奢求什么?既然注定没希望的事,那就放弃好了,沈晨一向都很有自知之明。长得不帅,没啥钱财,母胎solo没谈过恋爱不会讨女孩喜欢,面对不熟悉的女孩总是降智,他凭什么讨得那样一个堪称祸水的女孩喜欢?
或许有时需要“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但纵然是飞蛾扑火,也会在生命消逝的刹那得到一瞬间的光与热。而有些事,是你倾尽所有也改变不了的了,既然没有结果,那就不要开始。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这可不仅仅是什么段子,正是有这样的故事发生,才会有这样的段子流传。
没错,自己是异能者,可那又怎样?异能者很稀有吗?或许对整个人类群体而已是的,但是沈晨也听说过了,异能者的数量几十上百万,那自己这几十上百万分之一,又有什么特殊的?更何况,自己还只是个刚刚成为异能者的菜鸟。
纵然那个女孩是非异能者,那也不是高攀得上的,更遑论她可能本就是个异能者了。她的举止行为,都带有一种优雅规矩的风范,沈晨很清楚,这是人家大家里的家风家教,这不是什么普通人家能养成的。她穿的衣服,logo虽然似乎并不属于任何一个知名品牌,但是他见过林启父亲穿过同样logo的衣服。真正高级的品牌,自己哪里清楚,作为一个普通阶级的小人物,他所熟知的恐怕只有耐克阿迪安踏李宁等等,对于那些“上流社会”喜爱的品牌,那自然是一概不知。
行了,就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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