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 我见过那个哥哥(2/3)
那孩子本能的充满了厌恶,但还是把她带到了地面上。
高公纪以为自己讨厌这个孩子,是因为她太脏了。
所以他让人给她洗了澡,换了衣服,并喂饱了她。
但是高公纪却发现自己的想法是错的。
说实话这个孩子长得并不赖,虽然因为营养不良的原因显得很瘦小,但洗白白了之后,却显露出了清秀的五官气质,这小模样若是放在别人身上,一看就知道是个难得的美人胚子。
但是这个小乞丐却让人本能的因厌恶而忽视她的美貌,感觉那就像一堆臭狗屎,甚至连欺负她一下的想法都没有,只是本能的躲避和疏远。
没错当这个小乞丐露出真正模样时,高公纪却发现自己更讨厌对方了。
如果不是这个讨厌的孩子可能知晓那个家伙的下落,高公纪绝对会立刻起身就走,绝对不会跟这个孩子说一句话。
这个小乞丐很有一些自来熟的秉性,她笑嘻嘻的看着高公纪,却道“老公公古代年轻人对老者的敬称,你给我吃饭,洗澡,还给我新衣服穿,我会记得你的好的。对了,我叫王茵,你可以叫我小诗。”
高公纪年虽已年过四旬,但并无任何苍老之相,除了有一把胡须,整个人跟二十来岁的小伙子几乎没甚两样。
他强忍着心中的厌恶,冷然道“不要叫我公公,我也不想记住你的名字,更不需要你记住我我只想知道,你所说的那个会打雷的人在哪里”
小诗却丝毫不以为意,也不管高公纪说什么,只是指了指自己的耳朵,道“老公公,那天一个大哥哥打雷,小诗的耳朵被震聋了,听不见你说甚么呢。”
高公纪有些气苦,他拿过毛笔和宣纸,在上面写道“你认识那个打雷的人吗”
小诗兴致盎然的看着高公纪写完,待得他把纸张递过来,小诗方才吐着舌头一脸害羞的说道“老公公,我不识字欸”
高公纪气急,一拳将旁边的案几捣碎,却不曾发出任何声响。他忍不住自言喝骂道“既不识字你这小婢何不早言简直岂有此理”
不想那小诗却委屈道“老公公又没问,却来怪小诗。”
高公纪却是一惊,惊问道“你你不是耳聋了听不见吗”
小诗又迷茫了,不过她很快就反应过来,却道“老公公,小诗的耳朵并不是完全听不见,只要你说话大声一些,小诗还是能听到的。”
高公纪恍然,然后他却又发现了一个比较尴
尬的情况,想要与这个讨厌的小丫头进行交流,他必须要用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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