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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三章 高公纪的发现(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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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最惨烈的运动。

而武艺就是将这种最惨烈的运动升华为本能的工具,其目的是致胜,作用在于如何以最小的消耗完成最最具效率的运动。

武者之拼杀,下品之徒力大者胜,中品之士技巧者胜,上品之将神明者胜。

力者,气力,体力也。

下品之徒,气逾足,体逾壮,驭能逾多,驭多者胜也。

技,发力之巧也。

以巧驭力,勃而发之,发多者胜,为大巧士也。

上品之将,力已足,技亦巧,能为者达也,神。

神而明之,万化如意,当胜而无惑,至矣。

以上为将门世代传承之武艺总纲。

不论是强如高公纪者,还是如石澈一般武艺未曾大成的将门子弟,都很清楚一件事。

快枪之术并非无敌,最多只能算是虐杀弱者之武艺,便是练到极处,也只合称作技近乎道也,成不得上品,通不了神,碰上真正旗鼓相当的对手,总归是要吃亏的。

因为人是有体力极限的,便是高公纪这般已经走到了武者之巅的高手,也无法违逆凡人躯体的限制。到了他这等层次的高手,那已经不是一般的力量或者技巧就能分出胜负的,比的是谁犯的错更少,体力分配更合理。

通俗的来说,练快枪就好像人练百米跑,跑的再快,一口气撑死也就跑个几百米。正规练武就像练长跑,练到极处甚至可以跑马拉松。

说白了,快枪之术追求的是爆发力,在单位时间内更耗体力,不耐久战。面对那些实力不足的对手时,差不多都能很快结束战斗,无须顾忌体力的成倍消耗。

但是碰上真正的高手时,一轮快攻下来,战果无有,体力却已耗尽,最终只能任人宰割。

这快枪之术别人练不得,二狗却能练的有声有色,原因就在于他的体力近乎源源不竭,便是陈同恶都不看好的情况下,他却能走到如今的地步,最终杀得神明里的头目们生死两难。

高公纪自然不知道二狗身怀异禀天赋,他只是疑惑二狗的快枪怎的有些不合理,速度忒快,但力道却过于偏弱了些。

他重新回到曹评箭射二狗的地方,在那箭孔上摩挲了一下,又放在鼻头闻了闻,终于露出恍然之色,原来那厮受伤了,竟是没有完全躲过曹家的射虎箭。

高公纪看了看那座三层楼阁,心道曹评那厮的实力还在预料之上啊

稍后高公纪沿着长街一路漫步,终

于来到了两浙尼寺近前,却是笑了,自道“好个小贼原来又去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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