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行路难?(2/3)
暗莺处找乐子;再一个就是找个相熟的读书人至少要秀才,花钱请他带你一块儿进青楼里花差花差,他玩儿你看着,一般你也有很大机会捞个爱钱的姐儿快活一下。
话说远了。
某些平民百姓在被官府征召,比如去某地从军或者服徭役,会得到一份集体性质的牌牒。这种牌牒比较受限制,只能在特定的地方使用。
最后就是商人的通关纳税文牒没有身牌,乃是商人往来货卖最必不可少的身份凭证。若商人无有这份凭证,但得被查住,所携带货物没收,货主须得吃官司。
嗯,就像上面说的,这商人的文牒入不得教司坊、青楼等高档去处,也住不得官舍,倒是客栈驿站能住,就是得多花钱,比之正经身牌文牒要多花的多。
那也有人问了,难道没有身牌文牒就不能出远门了吗
这话放在二三百年后的明朝还真是这般,明朝的身牌文牒已经进化成了户口本与介绍信结合体一般的路引,但得没有路引的人,吃官府查到,直接当作流民处置作苦役。
不过宋朝的管制就稍微松一些,甚至不禁民众迁徙,没有身牌文牒也可以出行,只是吃不到官家的福利。
如二狗一般出行的,若是不携带货物,但有那守城门的兵丁,贿赂些银钱也能混进大城市里去,只是须得有个投靠之所,否则就要倒霉了。
如水浒传中的一众落魄豪杰,大都在管辖甚松的镇子里混饭吃,入的大城大邑讨生活的甚少,就是因为他们无有正经的身牌文牒,也无另外两种身份文书,去大城市很难吃得开。
再比如鲁提辖拳打镇关西那段,那金翠莲父女一家去渭州投靠亲戚,若得成功,便可由亲戚作保落得户来。只可惜他等的亲戚去了应天府,如此一家子就此坐蜡了。
便得母亲病死,父女二人欺受郑屠坑骗也无处申辩,就算告官也不能,一切只因他等无有身份户口,去得官府也告不赢,反而要吃苦头。
正如金翠莲父女哭诉到鲁达这里,鲁达虽然身为提辖官,却也未曾想过靠官方力量主持公道,因为他同样很清楚,这事儿官府管不了,甚至还会偏向郑屠。
而这就是现实,有正经户口身份怎么都好说,若是没得身份的黑户,那就只能吃受他人欺辱。
当然如果你的拳头够硬那就另说。
毫无疑问,二狗的拳头很硬,至少一般的山匪毛贼都奈何他不得,他只怕官面上的麻烦。
如今
有了韩家的韩治、韩存保做伴,这官面上的麻烦却也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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