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一章 农事第一(1/6)
虽然只是去县城里呆了几天,但当李龙回来的时候,其实就已经发现,队里的那些没种冬小麦的地差不多都已经播种下去。而随着墒情好转,小麦也已经开始生长,地里这一块那一块绿油油的,原本荒芜的大地变得富有生机起来。
路边的沟渠边上,生命力顽强的芦苇从地里冒出了尖尖的头,不少上学放学的小朋友会把这些芦苇尖折下来拿在手里玩,当笔、当飞镖或者当打赌的筹码,玩不了多久就会腻了,家里有牲口的还会收集起来拿回去喂牲口。
比如李强,放学回来的时候,书包里的空档就会放好多这样的芦苇芽子,一回来就倒给七十六号,给它加餐。
李龙则在大院子里晒着打瓜籽,这个晒一天后,再开始泡一天,然后就能种了。他的这个新大院子目前还没整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相对比较平整,地方也大。
几张芦苇席铺在地上,打瓜籽就在这席面上。这时候的太阳还不算毒辣,晒在身上热热的,并不让人讨厌。
微风扬起,带着一点湿意的土腥气。这时候野地里草还没完全长起来,所以有大风来的时候会有沙尘暴,小风吹来也会带起一点点小风,等再过一两个月,野草肆意生长后,将野地里荒滩覆盖住,那时的风再难将大片的尘土吹起来了。
晚上将打瓜籽收起来,然后放到桶里泡着,泡到明天下午捞出来,后天早上就可以种了。
一个人不想开伙,李龙去后院大哥家里吃饭。大哥大嫂去地里干活,晚饭是二嫂做的,一家人说说笑笑吃过晚饭,李龙便回了自己的院子。
形单影只,说的就是他现在。
李龙现在有点后悔了。这几天过的如鱼得水的生活,虽然不至于让他乐不思蜀,但那感觉是真的食髓知味,一天也不想耽误。
现在因为正事要回来,李龙本觉得自己单身二十年了,没啥了不起的,但没想到这一旦尝过后,那真就忘不掉了。
难断啊。
行吧,找个事分散一下注意力。
他找了写礼的笔,又弄了一个空白笔记本,准备写一写计划。
记礼的本子早就收好,这上面的礼以后都是要还的。现在村里这样搭礼的通常就只有红白喜事,没那么多道道。哪像后世,结婚,孩子满月,周岁,升学,甚至成人礼……
后世反正被骂的不少。这些东西在城市里搞一搞,没人说,毕竟请的人不多,基本上都是亲朋好友。但在村里搞这个,那不是找骂吗?
接下来要做的事情,主要有三件。第一件,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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