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要是羽毛笔能自己写作业就好了(2/3)
下。
达芙妮和赫敏从书包里掏出教授们布置的作业,莱斯则是去书架上拿了一本书回来。
“你不写作业吗”看着捧着书看得津津有味的莱斯,赫敏忍不住开口问道。
“作业……”莱斯忍不住瞥了一眼达芙妮。
他是真不想在这些略显幼稚的东西上浪费精力——研究狼人行为准则这件事能有什么意义啊至于斯内普留的那份论文就更扯淡了,疥疮药水的配方就是他当年改良的,现在还要以这个为题目写论文就离谱。
相比起来,变形术和魔咒学的作业就友善了许多。
自己会教达芙妮各种魔咒,那达芙妮也可以说是自己的学生了,学生为老师办点事情那不是天经地义吗
感受到莱斯的目光后,达芙妮心头闪过一丝不妙的预感。
“作业好多,”她往桌面上一趴:“要是羽毛笔能自己写作业就好了!”
如果有的选,达芙妮自然是不想写两份作业的,所以卖惨是很有必要的。
别说,你还真别说,这句话一下子就触动了莱斯,让羽毛笔自己写作业这个思路的确可行。之前他曾经发明过自动书写录取通知书的羽毛笔,那照着它再做一支可以自动写作业的笔也不是无稽之谈。
但仔细想了想后,莱斯发现想实现这个构想还是有点困难的,因为和内容基本不变的录取通知书不同,作业的内容是千变万化的,有时题干改一个字,答案都会截然不同,对羽毛笔的识别能力要求很高。
想做一支自己写作业的羽毛笔,难度不亚于制作一顶分院帽,但确实可以挑战一下自我。
莱斯将羽毛笔计划列入了自己的日程安排。
短暂的聊了几句后,三人就各自干各自的事去了:赫敏在解决教授们布置的作业,达芙妮掏出一卷羊皮纸,在上面写起了给父亲的信,莱斯则是沉浸在小说的世界里。
“你在看什么”赫敏写完一份论文后伸了个懒腰,然后被莱斯手中那本封面有些花里胡哨的书吸引了注意力。
“《与女鬼决裂》,作者是吉德罗洛哈特,写的是他在班登驱逐女鬼的事迹,很有意思的一本小说。”
“女鬼”
“洛哈特的书”
赫敏和达芙妮从话里捕捉到了不一样的关键词。
“女鬼是一种活跃在苏格兰、爱尔兰一带的黑暗生物,看起来像一个女人,但她的叫声和曼德拉草一样对人来说是致命的。”莱斯给赫敏解释了一下什么是女鬼。
“吉德罗洛哈特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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