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这口锅,朕肯定不背!(4/5)
名大致意思就是:这事陛下你别怪我,我是根据您的精神办事的……
永兴帝是越听脸色越难看,他愤怒的拍着龙案:“放肆!!!”
“一派胡言!!!”
“朕何时说过,要拆散别人的家庭?朕何时说过,要让姚小五妻离子散?朕何时说过,让尔等做出如此大逆不道,罔顾人伦,罄竹难书的坏事、恶事?”
刑部尚书杨东名一脸懵逼:???
陛下你这人!!!
要甩锅吗?
“陛下。那臣也没错。”
“臣派人调查鲁灵芝与唐小四之兄的“三岁婚约”,确实属实。而根据雁门军户“收继婚”的旧俗——在雁门,兄死而弟继其嫂,或者弟死而兄继其媳,是很常见且一般会受到官府认可的事情。
所以唐小四之所以向雁门报告说鲁灵芝是自己的妻子,正是以这一旧俗为根据。
也就是说,鲁灵芝与唐小四之兄唐小二的婚约是真实存的。所以臣没错!!!”
永兴帝气的是火冒三丈:“好好好。”
“刑部尚书杨东名,你可记得朕一年前曾修改过关于这方面的律法。若兄亡收嫂,弟亡收弟妇者,各绞——的规定?”
刑部尚书杨东名思考片刻回答:“陛下。您修改的律法,是一年前。可是姚小五的案子是在八年前。八年前已经定案子的时候,是没错的。”
面对刑部尚书杨东名的油盐不进,永兴帝简直就要爆发了。
这个狗东西!
明明是他的错,他竟然还要狡辩?!
“刑部尚书杨东名,你身为刑部尚书,你可以好好看看《御制大诰》第二十八条。
同姓、两姨姑舅为婚,弟收兄妻,子承父妾,此前朝之陋俗。……有等刁顽之徒,假朕令律,将在前成婚者,儿女已成行列,其无藉之徒,通同贪官污吏,妄行告讦,致使数十年婚姻,无钱者尽皆离异,有钱者得以完全。此等之徒,异日一犯,身亡家破,悔之晚矣。……今后若有犯先王之教,罪不容诛。
北昭律法已经明明经过修改,为何这次姚小五来告状,你仍旧要打他板子,还要狡辩吗?”
刑部尚书杨东名:“陛下,是姚小五咆哮公堂,殴打臣。臣才打他板子的!”
永兴帝冷冷的挥了挥手:“你该打!!!”
【可不是咋地!这孙子当年犯了错,这次姚小五确实殴打他了,但是问题是有了错误,他应该翻案才对。可是他就抓着姚小五逃跑这件事不放。说他越狱之类的,藐视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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