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七章 四圣论道(2/5)
理性、意志、善恶好恶之心。天是自然天,而不是人格神。他把阴阳风雨等潜移默化的机能叫做神,把由此机能所组成的自然界叫做天。宇宙的生成不是神造,而是万物自身运动的结果。
荀轲又道“天行有常,不为人存,不为人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故天能生物,不能辨物,地能载人,不能治人。天有其时,地有其才,人有其治。”
天道不会因为人的情感或者意志而有所改变,对人的善恶分辨完全漠然置之,彼此之间没有任何的关联,是吉是祸,全看个人的努力。
这里,已经和墨家的明鬼有了极大的冲突。
而这还不是结束,荀轲继续说道“人,生而有好利焉、生而有疾恶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色焉。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纷乱理而归于暴。”
人天生对物质的追求是和道德本身就有冲突的,荀轲认为天然禀赋的性情本身便是恶的。因而顺应其自身的发展,将引起人与人的争夺,贼杀,导致社会的混乱,这就是性恶论。
“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宗明之与墨子,其性一也,君子之与小人,其性一也。其礼义,制法度,涂之人可以为仁。”
人之本性是一样的,宗明帝和墨丘都是人,为什么有那么大的差别呢?那就是人本身的努力,后天的环境和经验对自身的改造取得了决定性的作用。
性恶论非是说大家要当个恶人,而是因为生来性恶,才更需要礼仪教化来改善这一点,最终人人可以为仁。
“吾言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治之经,礼与刑,君子以修百姓宁。礼以定伦,法能定分。故礼及身而行修,义及国而政明,能以礼挟而贵名白,天下愿,会行禁止,王者之事毕矣。”
荀轲认为,治国之道,必是礼法兼施,王霸统一,而礼义是立法的精神,如果人们爱好礼义,其行为就会自然合法,甚至不用刑罚,百姓也能自然为善,国家岂有不治之理?
就此,为什么他会提出“性恶论”,以及他提出性恶论的依据到底是什么,甚至中间还拿宗明帝和墨丘举了一个例子,最后给出了自己的解决办法。
可以说是相当完美的展现了自身的理念。
尽管很多人面露不悦之色,却也不能说他满嘴胡言乱语,就算想要反驳,那也得有理有据才行。
起码在荀轲自己所言的观念之中,一切都是自洽且合乎逻辑的,且相当成熟而完善。
当年顾担留给他的难题,他已经找到了解决的方式,也提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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