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章 地方会推条例(2/5)
自己的目的:让孙传庭约束陕西官吏,稳定陕西局面。
所以,在督抚无权任免官员的情况下,他决定派一位听话的官员负责陕西布政司吏政厅,让他辅佐孙传庭。
朱由检对此很满意,决定任命杨文岳为陕西布政司参事、分管吏政厅,负责官吏工作。
“省有三司,除了布政司和按察司之外,还有都指挥使司。”
对于这个人选,朱由检询问道:
“陕西吏政厅建设,关系地方官员任命和会推制度推行。”
“在涉及军务的官职上,有权进行否决。”
对他提出的钱粮问题,也没有吝啬,说道:
不过,为陕西边军补发欠饷已经耗尽了朝廷的钱粮,自己内库也不宽裕,拨不出更多的钱来。
“以后地方**品官员任免,由当地布政司、按察司四品以上官员会推,向朝廷提出建议。”
正式定下地方会推条例,并且让吏部在陕西吏政厅试行,完善具体条款。
“官员年功一年以上者,由吏部决定,吏政厅只能提出建议。”
只能继续商议其他事情,杨景辰道:
“按照惯例,二八月拣选官员,确定官员升转。”
“会推是个好办法!”
这一长串官职,别说其他人,就连袁可立自己都觉得有点多,所以他又说道:
“布政司、按察司官员分司诸道,或许无暇聚会。”
举办武道大会招安陕西豪杰,孙传庭在奏疏上是提过的,袁枢也上过奏疏。
在这些人的讨论下,朱由检已经倾向于不给督抚会推权力。即使他想要加强孙传庭的权力、让他能约束陕西官员,却也不愿给督抚任免**品官员的权力。
这点很多文官也不愿接受,但是没有人提出反对。
“并且有责任对候选人审核,防止有罪人员混入。”
“臣以为吏政厅负责吏员事务即可,官员事务需由吏部决定。”
同时还向朱由检请求,吏政厅要有授与年功的职权。
再加上这个权力也不大,不是让都尉有会推的权力。
甚至,还有人举出内阁大学士不参与廷推的例子,认为总督和巡抚,不应参与会推。
如今的朝堂上,有底气和皇帝进行争辩的,只有袁可立、毕自严等寥寥几人。
这下杨文岳听明白了,自己到陕西的任务,就是配合孙传庭。孙传庭也会提供支持,帮他办好吏政厅。
“臣以为只需要有一半人以上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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