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地方行政区划(2/3)
这些道,在朱由检看来就是后世省厅的作用。只是大明在太祖朱元璋的打造下,属于小政府模式,很多机构都没有设置,连地方转运衙门都没有,户部每年实际掌握的钱粮收入只有几百万。
权力最讨厌真空,而且按照中国的传统,政府的责任又很多,天然就有救灾等义务,要求有相应的权力。
所以随着时间的推移,道的职责变得越来越多,把省里没有设置的机构责任接过来,权力越来越大。
后来演变至清朝,道就成了府的上级单位,几乎可以说是省道府州县五级体系。
雍正皇帝觉得这样实在是乱,把属州改为散州,不再辖县,只有直隶州才能辖县。变成了省府县、省府州、省州县共存的三级体系,稍稍遏制了地方行政区划复杂化的倾向。
但是这个做法,并没有完全扭转行政区划的复杂化,道级仍旧不可避免地成为地方行政区划。
后来民国推翻清朝,看这种乱糟糟的行政区划实在不顺眼,就有人提出把道府州都取消了,变成省县两级体系。
北洋政府因此废府存县、改州为县,各种古意盎然的州府称呼,自此成为历史。
但是一个省管辖数十上百个县,显然管不过来。再加上要分割地方军阀,北洋政府保留了道,变成省道县三级体系。
省道县这个体系没有维持多久,国民政府推翻北洋政府后,按照省县两级体系废除了道。后来发现不便,又设置行政督察区,仍旧称得上三级体系。
到了新中国,演变成省、地区、县。后来地区大多被改为地级市,变成省市县三级体系。
所以在朱由检心中,理想的地方行政区划自然是三级体系,这是之后的数百年历史所证明的。
只是如今朝廷机构的调整已经占据了他的绝大部分精力,对地方行政区划的调整,自然力所不及。
再加上如今天下已有乱象,地方行政机构调整如果出现问题,可能会带来极大灾难。
朱由检只能提前做些准备,把直隶州和五个县以上的属州,当成下府看待。这样以后把它们改为从四品甚至正五品的下府,就能少些阻力。
其余下辖一到四个县的属州,可以降州为县,直接由府管辖。把州都改为府或县,简化为省府县三级体系。
从皇帝口中听到“下府”这个早已不用的词语,袁可立敏锐察觉到,皇帝想改动省府州县这个体系。
虽然他也觉得这个体系有些杂乱,但是现在明显不是改变的时候,所以他立刻劝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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