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7章 袁绍十罪(2/3)
在东光南大破青州黄巾,斩首三万余。
青州黄巾军弃辎重,奔走渡河。
公孙瓒等他们过到一半时出击,再次大败黄巾军,死者数万,俘虏七万余人,车甲财物无数,于是公孙瓒威名大震。
战后,公孙瓒被拜为奋武将军,封蓟侯。
公孙瓒和冀州军打的热闹,结果突然听说袁绍入驻冀州。
他派从弟公孙越去找袁绍讨要说法,起兵前答应和自己平分冀州,他出力最多,现在是不是该兑现承诺。
结果公孙越被袁绍军流矢射中而死。
公孙瓒得知后怒道:“我弟之死,祸起于袁绍。”
于是出兵驻扎在磐河准备报复袁绍。
公孙瓒细数袁绍十条罪状,上表朝廷:“臣闻自伏羲以来,君臣之道显明,张扬礼仪来引导人们,设置刑罚以禁止强暴。”
“如今行车骑将军袁绍,凭借先人得享高官厚禄。而他本性**,行为浮薄。”
“之前袁绍任司隶校尉,正值国家多难,太后摄政,何氏掌权。”
“袁绍不能选拔贤才,而专做奸邪谄媚之事,招引不轨之徒,贻误国家,致使丁原火烧孟津,董卓作乱。这是他的第一条罪状。”
“董卓入京后劫持君主,袁绍不能出谋献策,来帮助主上,却丢弃符节,奔窜逃亡。”
“辱没了他的职务,背叛了他的君主,这是他的第二条罪状。”
“袁绍为渤海太守时,悄悄准备兵马,即将攻打董卓,却不把此事告诉自己的父兄,致使太傅(袁隗)一门、太仆(袁基)母子一刻之间遇害,不仁不孝,这是他的第三条罪状。”
“袁绍起兵以后,历时二年,不体恤国难,四处搜刮财物。大力储存粮食,专做不急之事,割剥富室,收考责钱,百姓无不为之悲叹,这是他的第四条罪状。”
“逼迫韩馥,非法夺取冀州,更假造天子诏命,私刻金印玉玺,每次下发文书,总用黑绸袋子密封,上面写‘诏书一封,邟乡侯印’。过去王莽篡夺行为,也是逐渐发展而达到目的。观察袁绍的打算,一定将引出大乱,这是他的第五条罪状。”
“袁绍让崔巨业夜观星象,察看吉凶,赠送他钱财,和他一起吃喝,选定日期,攻略郡县,这岂是一个大臣应当做的?这是他的第六条罪状。”
“袁绍与已故的虎牙都尉刘勋共同起兵,刘勋使张杨降服,屡次立功,而袁绍因为一点儿小仇就冤枉迫害刘勋。任用奸佞小人,帮助他为非作歹,而杀害有功之人,这是他的第七条罪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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