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章:你对这个世界.....应该很失望吧?(2/6)
告诉讼之下,往往采取公开审判与言词辩论主义。
但是调查诉讼就不一样了。
夏亚的话语还在继续,“在匿名检举后,由法官判断是否要受理调查。
控告人的身份会受到完全的保密,之后所有的费用都由受审者负担。
而要密告一个人为女巫根本不需任何实质证据。
你知道,她是怎么被抓走的吗?”
夏亚注视着远方逐渐远去的卫兵。
阿莉西亚没有言语,而夏亚则继续开口。
“举报者的理由是“他小孩曾向她丢过石头,不久之后,孩子便病发夭折”。
过去一个月前的几例甚至没有有控诉人,而是源自乡里的例如“某人一谈到巫术便坐立难安”或“某人念珠无故断落”的传言。
法院即基于职权开启诉讼程序,裁判者兼任控诉人角色。
这种诉讼,采用秘密审讯,受审人完全与外界隔离,不知道法庭握有什么不利自己的证据,也不知道审查的内容。
而且,与外界隔离,你也应该能想象会发生什么了。”
阿莉西亚深呼吸了一口气,接着缓缓吐出。
“所谓的审判,已经不再遵循无罪推定,而是遵循有罪推定的原则。
在严苛的审讯过程中,只想得到被指为女巫之人全部的供词。
纵使法庭同意指派律师替其辩护,律师害怕自己被指为女巫的同路人,也会一同施压要受审人认罪。
要定女巫之罪,首要且必须的证据是女巫的认罪书。
因此在这些裁判中,为了得到这些女巫的认罪书,他们一般会使用严酷的刑罚,使她们招认罪行。
而在严厉且残忍的刑罚下,我很少看见有人能不被屈打成招。
伱翻到书的第四十六页,那里还有一套标准的女巫判断准则。
只要符合其中的条件,便拥有认定她们是女巫的一样证据。
再加上女巫的自白,则一桩巫案便告成立。”
阿莉西亚便开始翻阅着这本书,很快就找到了第四十六页。
准则之一,是寻找“魔鬼标记”
魔鬼会在巫师身上留下记号,这种魔鬼标记因为被魔鬼触摸过,所以刺之不痛,亦不会出血。
因此必须剔除嫌犯全身毛发,脱衣检查身体有没有此种魔鬼标记—如凸出物、斑点、老茧、疤痕或胎记,如果找到,则以别针或小刀戳刺,观察嫌犯是否会痛。
其次就是观察巫师体重,巫师能够在空中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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