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3章 建立货币霸权(1/3)
崇祯十五年六月十八日,“世界经济贸易合作会议”在安卡拉城堡顺利召开。
会议上,各国讨论了就贸易规则及份额的一些调整方案,以及各国统一关税水平的问题。
在各国初步达成一致后,朱天明代表大明帝国提出:如今各国货币繁杂,在贸易过程中汇率的转换十分繁琐,
尤其是进行多地贸易时,货币需要相互之间进行多次转换,无形中造成了大量的汇率损失。也因太过繁琐,对贸易的发展造成了制约。
大明帝国本着方便所有贸易伙伴的原则,正式提出建议,世界各国在贸易结算中统一使用大明元作为唯一结算货币,所有贸易商品全部以大明元计价。
大明元则以黄金、白银等为基准。
各国所持有的大明元,可随时向大明帝国银行兑付等价黄金、白银。
如此一来,世界各国在贸易中就不会因为汇率差而造成损失。
也避免了使用现货黄金、白银结算的额外运输交割成本。
这个提议基本上得到了大部分与会国的赞成,
在讨论期间,萨法维王朝的沙赫(波斯语hah,意为皇帝。)萨菲提出,本国并无足够支撑贸易额的大明元储备,所以这个方案难以实现。
朱天明道:“这个问题好解决,贵国可以将国库中储备的黄金,先送往我大明帝国银行的国库中,大明帝国支付给贵国等值的大明元。
虽然贵国的黄金到了我国的国库,我国的大明元到了贵国的国库中,但实际上黄金还是贵国的,我们的大明元也还是我国的。
贵国可以随时根据需要,将手中的大明元还给我国,而我国将贵国的黄金退回。
这主要是可以解决掉每次跨国贸易,以实物黄金进行结算时,来回运输交割的麻烦和额外损失。促进贸易收益的最大化和便捷性。”
与会各国首脑经过考虑后,认为此举确实可以为跨国贸易提供极大的便捷性,有助于刺激贸易发展。
朱天明又适时的抛出了一项更大的优惠条件,所有愿意加入大明元贸易结算协定的国家,可以根据其国内的经济指标、税收情况、矿产资源为指标,
由大明帝国户部及帝国银行进行评估,给出500万大明元至5000万大明元不等的主权信用贷款,
这些贷款可以作为统一货币贸易结算的启动资金,贷款最长期限为10年,以之后产生的贸易利润分批进行偿还。
在听到这个消息后,原本还有些摇摆的国家,也决定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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