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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二章 令人头皮发麻的一首歌曲!(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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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人听出,这是一首励志歌曲。

因为很多人,从这首歌里,听出了一种悲伤。

“卧槽,我居然感觉,我浑身发麻!这首歌,击中我了!”

“我能说,我被谭老师这几句歌词,唱的要哭吗?”

“不愧是谭越老师,真好听啊!我敢说,这首《夜空中最亮的星》肯定又是一首精品好歌!”

“这首歌目前看来很好听,但是作为研究天文学的本人,我觉得我有义务要补充一下,晚上时,天空中最亮的恒星是天狼星,最亮的行星是金星;而到了白天,最亮的恒星是太阳。如果不按照种类加以区分,金星就是夜空中最亮的恶那一颗星。金星在我们国家也叫作启明星或者太白星,是星系内唯一逆向自转的大行星。”

“兄弟,刚才挺乱,你说了一大串什么玩意儿?”

“我想要抱抱,谁能给我一个抱抱,这首歌,真的是唱进我心坎里了啊,不愧是谭越老师,每一首歌都写的这么好,他肚子里是有东西的。”

“那不是废话嘛,他肚子里要是有人的话,那不是得完犊子啊。”

“谭越老师的声音真好听,这首歌也真好听,我喜欢!”

台下,《夜空中最亮的星》只唱了四句,就很受台下观众的喜欢,掌声、加油声络绎不绝。

第一排,陈晔单手托腮,好看的眼睛,紧紧盯着台上的谭越。

她来给谭越做秘书,是征的家里长辈同意的,这让她很意外,因为她深知母亲一向眼光很高,一般人根本瞧不上,让自己去给人做秘书,这种事根本难以想象。

但当自己说,那人是谭越后,母亲立刻就同意了,母亲说让自己跟在谭越身边,学习一些东西。

陈晔常常思考,自己要在谭越身上学习什么呢?

随着接触的时间越来越长,陈晔就发现,谭越身上的优点太多了,也太亮眼吸引人,难怪那个叫沫沫的女孩那般喜欢他,这样的男人,谁能不喜欢呢?

每天跟在谭越身边,把眼光养的刁刁的,这样以后,还能结婚吗?还能看得上其他男人吗?

就像这首歌,陈晔本身也是音乐爱好者,她对音乐也有自己的理解和认识,听了刚才谭越唱的那几句,就知道这首歌,差不了。

有句话说,专注的男人,最具有魅力,也最吸引人。

这句话说的不差,现在在台上专注唱歌的谭越,在陈晔眼中,真的是犹如一个黑洞,充满了吸引力。

不知不觉间,陈晔竟然看得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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