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6章 流求法典(2/3)
女儿,回福州,在父母膝前尽孝,共享天伦。
正在沈南之想着何时合适提出离开的时候,李大龙捧着签好的三份协议,快步回来。
赵慧见状,让李淳风再练两套动作就休息,然后走进厅内接过李大龙的协议,直接签上了名字。
翌日,赵慧还作为两方代表,应邀参加了两厂的开业剪彩仪式。
为了海运方便,两座工厂都建在了距离码头不远的地方,而剪彩完成后,赵慧也礼尚往来,吩咐瑾元商行的人将银子抬了下来。
体谅到流求的现金流紧缺,怕沈南之和李大龙连员工工资都发不出来,毕竟远洋贸易周期较长,所以赵慧先付了五十万两定金。
日子一天天过去,夏去冬来,经过半年多的合作,流求见到了第一趟远洋贸易的分红,李大龙也顺势开始回收国债,允许民众不满期限也可以取现。
期间沈南之提起过离去的想法,但是李大龙坚决不同意。
原因是李大龙一直觉得虽然两个民族融合进展顺利,但是一直用两部法律,很容易出问题,尤其是近半年来,各说各话,各有各理。
所以李大龙希望,沈南之可以多留一阵子,帮自己完善官僚体系,编写一部新法典,这样到时候不管两族人民哪个犯事,都可以用新法典惩治!
沈南之斟酌之后还是同意了,留下来继续帮李大龙,经过半年多的学习归纳,沈南之也是顺利的编写了一部全新的《流求民法典》。
这部法典可以用三项原则予以概括:自由和平等原则、所有权原则、契约自治原则。
整体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人法,其中都是有关民事权利的规定;
第二部分:物法,是有关各类财产所有权和其他物权的规定。
第三部分:获取各类所有权的方法的规定,具体包括继承、遗嘱、还债、赠予、夫妻共同财产等相关法律条文。
这也是沈南之鉴于流求全新的民主体系的思想下编纂的一部民主的法典,不同于此前的流求律法和中原律法,冲击力很大,但是沈南之相信经历过半年多新体系的议会与民众,应该能够理解并支持。
李大龙近来是春风满面,不但官僚体系完善到位,各部下辖局,局下辖所。而且在沈南之的建议下,李大龙和莫纳提案了将侦查和审判分开,成立了警察系统和法院系统。
流求的整体治安情况大有好转,由于法院和警察的分开,冤假错案,屈打成招大幅度减少。
经济方面,工厂这两个季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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