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找孩子年,带回来了别人家的孩子(4/6)
夫顿时变了脸,说丫头是赔钱货,养大了也是别人家的。
婆婆直接把她刚生出来的女儿卖了,钱只换来了十斤猪肉。
就这十斤猪肉,婆婆吃的时候也背着王志,连口汤也不给她喝。
反倒是丈夫吃着肉,大快朵颐。
王志看着丈夫大快朵颐的样子,感觉他吃的根本不是猪肉,而是在啃食他们女儿身上的骨血。
于是月子还没坐好,王志就跟丈夫离婚了,独自踏上寻找孩子的旅程。
孩子被买走后辗转了好几个地方,并不好找,王志这一找就是八年,散尽家财才把女儿带回来。
王志把女儿找回来之后,按理说,何沅再看到的就该是薛琪琪的成长过程。
可事情却并没有像她预料的那样发展。
黑暗中的画面,定格在一个和薛琪琪同村、叫刘晓芸的小女孩儿身上。
刘晓芸长得又黑又瘦,跟漂亮的薛琪琪比起来,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跟当时漂亮又光鲜亮丽的王志更是不能比。
刘晓芸明明和薛琪琪同样大的年龄,却比薛琪琪足足小了一圈。
王志把薛琪琪带走的那一天,刘晓芸就穿着脏兮兮的衣服躲在角落里,一脸艳羡地目送母女两个一起走远。
直到王志和薛琪琪的背影再也看不见了,刘晓芸也被一个肥胖凶狠的女人扭着耳朵带走,又被狠狠揍了一通。
画面里的刘晓芸才八岁,就要干全家的家务,还要带着哭闹的弟弟,日复一日洗着一大家的衣服。
她每天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背着割猪草的篓子,看着那些和她同龄的小女孩儿去上学,然后在同龄人的嘲笑声中憨厚一笑。
等刘晓芸长大一点,五官张开,何沅就知道为什么她会看到一个陌生女孩儿的一生了——
这个刘晓芸长得几乎和王志一模一样,两个人就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长眼的人都知道这俩人关系不一般。
何沅心里一沉。
可她眼前的画面还在不停变换。
长大一点儿,刘晓芸就被赶出去打工给弟弟赚学费,接触了外面世界的刘晓芸飞速成长,在好心长辈的带领下打算学门手艺,为以后的自己做打算。
然而就在她日子要越过越好的时候,刘晓芸的父母强行把她带回了家,并将她卖给了一个比她爷爷还大的老男人当老婆。
新婚的晚上,刘晓芸一心要跑,却被老男人打了一顿,最后被老男人推倒磕在了床沿上,流了一地血。
才十九岁的刘晓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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