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在外而安 第113章 乱世佳人(二)(1/4)
锦乡伯府改变策略,将孙绍祖的罪名,从“谋逆”转变到“杀奴”进行操作之后,韩老三、韩奇父子俩在办案时所遇到的无形阻力,便开始迎刃而解。
不用说北静王、西宁王等四王八公一系的头面人物,对这起案子不再那么紧盯着,连荣宁二府竟也转变了态度,公开要求严惩孙绍祖杀害家中奴婢的不法行径。
至于孙绍祖自己,也是大大地轻松了一口气。
他是京营指挥,先祖又曾立下过功劳,杀奴虽然也是一项罪过,但毕竟不算大罪,无论如何也罪不至死。
有没有杀奴,这个问题不难查清,当初贾迎春身边的陪嫁丫头共有四个,现在才仅剩下了绣橘一个人尚在人世,此事很难作假,孙绍祖也无从分辨。
但在究竟是“杀有罪奴”还是“杀无罪奴”的问题上,孙绍祖还是强行辩解了一番。
按照惯例,如果主人家仅仅才杀害了一个奴婢,自然是他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反正死无对证,形势对主人家极其有利,这也是世家奴仆面对主人家的斥责打骂,都只能默默忍受的重要原因。
就比如孙绍祖,他一口咬定那个陪嫁丫头忤逆了自己,他不过是在触怒之下,失手杀人,考虑到主仆之间尊卑分明,孙绍祖即便有错,也可以用罚银来顶替罪过。
但关键是,孙绍祖连杀了贾迎春身边三个奴婢,还一口咬定都是丫头们忤逆了自己,这话说出来也没人相信,孙绍祖自己也不想自取其辱,以免得被人无端嘲笑。
最终,孙绍祖以杀有罪奴两人、杀无罪奴一人、虚报战功、克扣兵饷等一系列罪名,予以抄家没官、革去世职、边疆效力等一系列处罚,也算是将他一杆子打到底了。
在锦乡伯府的操纵下,孙绍祖被官差直接送往沈州,编入了敢死营,参与战事激烈的沈州保卫战。
至于孙绍祖名下的财产、奴婢等,自然全部籍没入官。
其中,贾迎春和绣橘二人,情况有一些特殊。
虽然贾迎春和孙绍祖已然和离,但这张和离文书的落款时间,却是在孙绍祖案发当天,这不能不让人对这份和离文书的真实性产生怀疑。
即便贾迎春后来控诉孙绍祖杀害家中奴仆,证明夫妇二人早已情感破裂,但若是开了这个先例,以后但凡有人案发,便立即和名下妻女和离,这样一来,负责收拢犯官之妻女的教坊司,也便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了。
在这种情况下,锦乡伯府的意思,自然是希望世袭一等将军贾赦,能够出面将贾迎春赎买回去,甚至都明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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