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八六章 姐妹花(3/5)
,高芦看到了他家的一对姐妹花,称赞了几句,这位父亲留了高芦在家中过夜,当晚便将两个女儿送到了高芦床上。而高芦对这位便宜岳父的报答,便是在自己参与编撰的一本新书上加了他的名字。
并且还邀请他参加四大书院举办的文会,凭他的名气,原本是没有这个资格的。
何苒大怒,写信给还在金陵的冯撷英,不要装死,这事都能传到京城,我就不信你会不知道。
管你是不是对这种事包容理解,违悖律法就该惩治!
冯撷英接到何苒的信后,一个头有两个大。
平心而论,他是不认同这种事的,但是他爱才,高芦确实有才,因此,在看到高芦那首新诗之后,他便本能地忽略了这首诗背后的故事。
何苒的这封信,令冯撷英无地自容,他想起多年前,他与何苒在晋阳那间简陋的书房里,对于新律争得面红耳赤。
当时他认为男十六女十四便可,要为民间增添家庭劳力,保证财产后继有人,传宗接代,而对于当权者而言,早婚早育可以增殖人口,多征赋算。
但是何苒却认为男十六女十四全都太小,不利于优生优育,战乱年间,十四至十六岁的少年,无论男女都存在多多少少的发育不良,为人父母尚未长成,又如何生出健康后代?搞不好还要一尸两命,何谈增殖人口?
为此,何苒还让人从城中找来三十名少年男女,请大夫把脉检查身体,最后证明何苒说的是对的。
于是在新律中,法定成亲年龄便定为男十七,女十五。
原本何苒还想定为男十八,女十六,但是他们走访时有很多百姓担心自己活不到儿女长大那一天,担心成亲太晚,若是自己死了,儿女无人照顾。
无奈之下,何苒便决定暂时定为男十七女十五,待到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国民生活水平有了显着提升之后,再改为男十八,女十六。
冯撷英越想越是惭愧,大当家鞭策得对,是他忘记了初衷。
不久之后,钱塘名士高芦被杖责四十,罚银百两,劳役三年的消息便传到了京城,朝野上下议论纷纷。
与这个消息一起传出来的,还有那位便宜岳父,这位除了杖责四十,罚银百两,劳役三年,还被摘去了秀才功名。
他家中的另外四个女儿以及一个儿子,全部送到族中,由族中教养。
而在江南,高芦被从家中带走的消息一经传出,整个江南文坛全都轰动了。
读书人自发地走上街头,为高芦鸣冤,更有阴谋论者,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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