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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第四章(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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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东西,学过传统刺绣,这些不在话下。

她选择从简单的手套开始,又在今日对托马斯说这些,也是为了给以后做裁缝的计划铺垫铺垫,省的让家里人觉得她是女巫上身了,一下子变得什么都会。

一个下午的功夫,整整齐齐的三双简约短款手套就去过水清洗,只等晾上一晚就可以佩戴。

这个时代的富家小姐们,在舞会上常用长度到手肘的蕾丝手套,要么就是软纱做的,还有小米珠点缀。

冬天或者常服时,富小姐们会使用丝绸,麂皮,天鹅绒制作中款手套,镶嵌花边与缎带,那也不适合劳作。

有一些出自裁缝店的精品,有一些出自专做这些女人配饰的加工厂,女缝纫工们在流水线上做,做好了分销给配饰店,卖给小资群体。

穷人家,大多用毛线手套,和埃洛伊斯制作的这种棉布手套,长度都恰好到手腕,可装饰性很小。

大多都是自己在家里随便缝的,也不管整齐不整齐,能挡风就行,像她这样用心装饰的很少,实在难看。

稍微有一点追求的纽约姑娘,都会攒上一块半块的工资,去二手店或者配饰店挑选一双时髦些的。

夜晚,舅妈和露易丝一回家,就看见埃洛伊斯制作的那几双手套,以及她清洗的袜子,一起被晾在窗户边。

即使埃洛伊斯已经藏了拙,没怎么发挥,露易丝依旧捂着嘴巴惊讶了半晌。

她围着那几双手套看,针脚整齐,雏菊刺绣细腻,与姜黄的底色很相配,看得出巧思,普通人自己在家可鼓捣不出来。

“你真要送给我?这要是拿去二手店里卖,恐怕能卖上半块钱!”

埃洛伊斯摇头,她拉了露易丝在床上坐下,说道:“其实我是这么想的。”

“我想把这个买卖长期经营下来。”

“做手套拿去寄卖吧,要是以后买新布料做,那价格肯定就高了,还不一定比工厂里的手套划算。”

“所以我就想着,能不能让你和舅妈戴上手套,在酒店里现现眼,要是有人问起来,你就说,是我用旧衣裳做的,若是她们也喜欢,你就叫她们也拿旧衣裳来,我给她们改成手套,手工费么,就收四角钱一双。”

“无论是跟二手店里比,还是跟配饰店,裁缝店的新手套比,怎么着要更划算。”埃洛伊斯认真的给露易丝解释了一通。

一旁,就连舅妈都听明白了,她脸上止不住地高兴,一边往炉子里加煤块,打算热热托马斯买的牛奶,一边附和道:

“这简单,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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