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凤鸣于皋 第56章:伏低做小(4/4)
平妻”,实际上是“妾”的美称。
华夏传统观念最重宗族传承。
为了开枝散叶,除去妻外,男子也会拥有别的女人,这些基本上是作为香火延续的工具,以及用来淫乐发泄的玩具,不仅可以买卖,还能像货物一般,随意送给他人。
这就是“妾”。
最早,妾就是一种颇有姿色的高级侍女。妾的社会地位、人身境遇十分低下凄惨,即便怀胎,也要去接客;孩子生下,便会被接走,过继由正妻抚养,自己则终生难以跟孩子见得一面。
再得宠爱的妾,地位也仅仅如此,看似有别于寻常侍女,等到年老色衰,就会被逐渐遗忘。
到后来,妾的身份逐渐提高,变成一种近似于妻,却又无法理承认,地位在“妻”之下,算是一种“伪妻”。
妾有“偏妻”、“平妻”
“偏妻”,也叫“侧室”、“偏房”,有别于正妻随丈夫居住正屋,侧室一般由偏门入宅,被安置在正屋旁的偏房小院,故而有此称呼。虽位妻之下,可好歹也是男主人下半数书礼,经正妻同意入门,有点家庭地位的。子女虽是庶出,可也有资格入宗族家谱,死后享受宗族香火。
若正妻去世,甚至还有机会被扶为正妻。
“平妻”,也叫“外室”,是过去商人行商在外,养在外面的女子的美称。说好听些,有所谓的‘一媒一聘’,不算无媒苟合,实际上就是拿钱买身。由于被包养在外面,不用看''正妻''的脸色,好像等同妻子一般,因此称作“平妻”。
可实际上,这只是自欺欺人、自我安慰之语。
不过门,不经家族承认,也就意味着一生没有半点保障,说不得一转头,哪天男人就跑的没了踪影,所出为私生子,通常不被承认,连录名于家谱上的机会都没有,更别提继承家产。
总之,但凡有点条件,谁家女子也不愿意给人做妾,哪怕下嫁,也总比高攀作妾要好。
俗话说,宁做鸡头,不做凤尾,说的就是这么一回事。
一个年轻美貌的女子,尤其是孙仲君这等性格刚烈,甚至偏激的女子,都把话都说到这份儿上,愿意伏低做小,真就是牺牲大了......
故而,夜凌空无话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