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三)(1/3)
“真的是没有想到,居然说对决的内容是这个样子的。”
就在刚刚,终于公布了那个比赛的内容,但是呢那个内容却是让加菲都不免如此感慨着。
这个第三轮都比赛延续了第二轮的机制,也就是随机挑选一个刚刚发生的还没有结束的案件。
只不过与第二轮的案件有所不同的就是,这一次无论说是张不凡他们,还是说社长他们都没有理所当然的事情了。
换一句话说也就是刚刚发生,他们知道的和现在那些当事人一样多,而且一切就像是正常的案件发生之后的样子一样。
就像是第二轮的时候,实际上无论说是张不凡他们,还是说社长他们,都是进出警局十分自由,调查获取那些情报十分自然。
但是呢这一轮根本就不是了,如果说直接就进入警局,那么你就是一个自诩为侦探的热心市民了,所以说人家警方可以给你线索,自然也是可以不给你线索。
而这个环节之所以现在被加菲所诟病的,那就是这个环节居然说已经是加入了场外的因素了
如果说这个东西上本地人,你有相对应的人脉,那么查起来自然也是快得多了。
而且还有一点张不凡立刻就已经是想到了,实际上在这个环节里面如果说你真的是有能力的话,就是可以作伪证骗取胜利的。
因为哪怕是那个主办方很有可能都不知道那个真正的犯人到底是谁,毕竟这个东西之前就已经是说过了,就是刚刚发生的真实的案件。
而在刚刚那个会所里面,张不凡他们和社长他们就对于当前最大嫌疑人的是否进行了选择。
也就是说,这个案件在发生的一开始,就有一个可能性最大的嫌疑人,而张不凡和社长需要选择这个可能性最大的嫌疑人会不会就是最后的那个犯人。
他有可能会是,当然也有可能不是,估计哪怕是人家主办方自己都不知道,但是就是要让张不凡和社长选是否。
像是这一次张不凡这队选择了是之后,那么社长那队也就必须只能够选择否,而随之那个选择是的队伍只能够为了这个选择寻找证据,同样的选择否的队伍寻找作证自己选择的证据。
而最后的结果也就是根据最后的那个审判结果来裁定,判决的结果是那个人为犯人,那么就是选择是的队伍获得胜利了,反之,就是选择否的队伍获胜了。
因为这个东西的特殊性,也许查出来的根本就不是真正的犯人,只需要当前的那个犯人是不是那个最大可能性的嫌疑人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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