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霞儿翻身(1/5)
牢里的范大明肯定问不出什么来,林子易能想到的办法就是去调查范大明的社会关系,要是范大明真的把他老婆杀了,那他和老婆的关系肯定不和睦,这些可以询问一下左邻右舍,同时也得寻找李氏的尸身,仅凭一件衣服和不知道谁的残肢,并不能直接证明李氏已经死了。
现在最重要的事,就是赶快弄清楚李氏的去向以及到底发生了什么。
调查不是说说就行了,得需要人手,由于现在县尉王勇负责琴馆女子拐卖一案,进进出出的捕手都是王勇的狗腿子,林子易这九人已经被划出来了,林子易也知道,自己能用的人手,就只有南街这三人,以及巡逻的那五人。
所以,林子易离开县衙去了坊市南街。
就目前八人的表现来看,林子易觉得能够托付重任的人就只有赵猛和黄根生,想到黄根生是王勇的线人,林子易又有点犹豫要不要让他也参与这件案子。
思考了一会儿,林子易决定还是让黄根生参与这个案子,那五个人来到南街挨家挨户搜刮钱财,把他们放出去,林子易不敢想象他们会做出什么事来,人的智慧可不容小觑,他们办案没本事,但搜刮钱财的本事一定独树一帜。
来到南街,林子易发现这里热闹依旧,虽然琴馆是案件的中心,但是捕手都没有去琴馆抓人而是去临县和乡下抓人,想了想,林子易觉得这是一个利益分配问题,现在琴馆是刘县丞的蛋糕,是不会给县尉王勇碰的。
不过,也不是没有法子。能够买人的主,那肯定有不少钱,县尉王勇抓人不为别的,就是为了敛财,按理说是得关上几天,但是这些人有钱啊,花点钱免去牢狱之灾,还是很乐意的。
这件案子,虽然案情已经查明,但是,该罚的人并不会受到应有的惩罚,交点钱就免刑,花钱消灾;而官差们则是费力办了案,发了一大笔财,名利双收,也是可喜可贺。
案子理应是给那些被拐卖的女子伸张正义,但是实际上变成了官差想要的名利和罪犯想去的罪行之间的交易,至于那些女子,正如王勇所说。
“既然已为人妾,本官也省得费心思安置她们,一人罚银十两!”
当富人的妾室,是这些女子最好的结果了,难道再抓回来扔进琴馆继续开腿做生意?
林子易在街上看了看,发现街上的妇人又多了不少,与此相反,之前整日嬉皮笑脸无所事事的泼皮们都不见了,倒不是他们都被县尉王勇给抓了,而是害怕了,他们不知道案子的情况,只是发现官差在大肆缉拿泼皮,哪还敢上街调戏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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