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3章:太子十大罪(3/23)
啊。
这份诏书,很快就通过门下省出具。
朕膺天命,御宇寰中,夙兴夜寐,唯祈社稷泰宁、黔首熙乐。乃废太子李承乾,悖德逆道,恶迹昭著,诚为大唐之蟊贼,今详列其十恶大罪,以正视听。
其一,居心叵测,觊觎神器。身为储君,宜恪尽职守,翊赞朕躬,以固大唐鸿基。然其私欲熏心,早萌篡逆之念,阴结党羽,广植私党,妄图窃夺大宝,此乃不忠不孝之举,罪不容诛。
其二,朋比奸佞,紊乱朝纲。李承乾广纳奸邪之徒,豢养食客,朝堂之上,植党营私,排摈忠良,致使忠正之士蒙冤,政令不行,大唐根基摇摇欲坠,其罪大焉。
其三,戕害手足,灭绝天伦。为逞私欲,不择手段,对同胞兄弟心怀叵测,甚至图谋加害,全忘骨肉之情,其行禽兽弗如,悖逆天理人伦,令人发指。
其四,穷奢极欲,暴殄民力。李承乾生活奢靡,大兴土木,广营宫室,竭尽民脂民膏。百姓不堪其苦,怨声载道,致民生凋敝,社稷动荡,其罪擢发难数。
其五,荒废学业,辱没圣教。太子之位,身负传承圣学、垂范天下之重任。然其荒废经史,不务正业,视圣贤之道如敝屣,令天下士人寒心,辱没皇家声誉,罪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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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六,纵兵殃民,涂炭生灵。其所率之军,纪律废弛,肆意践踏田亩,劫掠民财,奸淫掳掠,无所不为。百姓深受其害,流离失所,哭声震野,其行与盗匪无异,罪在不赦。
其七,私通外寇,卖国求荣。为扩张势力,竟与外敌勾结,泄露机密,出卖国权,妄图借外力谋逆。此等叛国之行,危及国家安全,是可忍,孰不可忍。
其八,抗旨不遵,目无君父。朕屡加训诫,冀其悔悟,然其置若罔闻,公然抗旨,与朝廷为敌。此乃对朕权威之公然挑战,对国法之肆意践踏,其罪无可逭。
其九,私造火器,蓄意谋反。近日更制威力绝伦之火器,妄图凭此妖物,犯上作乱,祸乱天下。其行将大唐生民置于水火,其心可诛,其罪当死。
其十,扰乱乾坤,祸国殃民。李承乾种种恶行,致天下大乱,烽烟四起,百姓生灵涂炭,国家元气大伤。其为祸之烈,古今罕有,实乃大唐之罪人,万民之公敌。
朕念其为皇室血脉,屡加宽宥,望其迷途知返。
然其怙恶不悛,愈演愈烈,终至不可救药。今昭告天下,宣其罪行,以儆效尤。
望天下臣民,明辨是非,同仇敌忾,共讨逆贼,以护大唐盛世,保社稷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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