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大众陪审团(2/4)
若干名陪审员,委派其参与刑事诉讼或民事诉讼的审理,并独立于法官作出事实认定以及决定法律适用的司法制裁,通常有6至12名陪审员。
在刑事案件中会就被告人有罪或无罪做出判断,而在民事诉讼中则会就被告有无责任或损害赔偿金额等做出判断。
陪审员是随即的,和案件无关的,还是不懂法律的。这一制度不仅体现了司法的民主性和公正性,还通过吸收公众参与来制衡法官的权力,确保判决能够反映社会普遍的价值观念和道德标准。
首先,陪审团制度的核心意义在于其促进了司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陪审员来自社会各个阶层,他们将审判过程中的所见所闻带回村、镇、县、市,从而增强了公众对司法程序的信任和理解。
这种机制使得司法决策不再是法官个人的决定,而是由代表公众的陪审团共同作出,从而确保了审判的公正性和民主性。
其次,陪审团制度在案件审理中起到了提高案件质效的作用。陪审员以其丰富的社会经验和常识,对案件的事实部分进行判断,弥补了法官在某些专业知识和社会经验上的不足。
这种集体决策的方式有助于确保事实认定的客观性和真实性,避免了个别法官因个人偏见或知识局限而导致的误判。
再者,陪审团制度在法律宣传和国民法律意识提高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陪审员通过参与审判,不仅自己加深了对法律的理解,还将这种理解传播到他们所在的地方。
通过这种方式,法律不再仅仅是书本上的条文,而是变成了生活中的实践,有效地促进了法治精神的普及。
此外,陪审团制度在防止司法腐败和滥用权力方面也具有重要意义。陪审团的集体决策机制使得任何个人难以操纵判决结果,从而对法官和律师形成了一种有效的监督和制衡。
这种机制确保了司法权力的正当行使,维护了司法的廉洁和公正。
一些人会认为,陪审团成员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可能会导致判决的不公正。但事实上,陪审团的作用主要在于对事实的认定,而量刑等法律专业问题则由法官负责。这种分工确保了判决既反映大汉普遍的正义观念,又符合法律的专业要求。
所以,陪审团制度通过独特的机制设计,在司法公正、司法公开、法律宣传和防止司法腐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一制度不仅是司法民主的重要体现,也是保障国民权利和维护大汉合众国之正义的重要手段。
于禁道:大将军我明白了,大将军真乃神人也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